一些写书赚了钱的人总是沾沾自喜,身份地位有了一定的提高,进入了当地的作协。
似乎他们衣食无忧了,有可能获得某些文学大奖————这当然是他们自己说的。
他们这套逻辑可靠吗?

如果从社会生存的角度来说,他们这套写书赚钱的逻辑是可靠的。
因为他们有一定的写作技能,要凭借自己的写作技能混口饭吃,当然无可厚非。
既然社会层面允许写作者写书赚钱,就一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批评者没必要大加鞭挞。
倘若他们凭借写书赚钱的方式是不合法的,就一定会被公权力部门惩罚,起码会被公安机关逮捕。
倘若他们写书赚钱的方式是违背社会道德的,就一定会遭到那些道德维护者的鞭挞。
可是社会层面允许写书赚钱,而且写书赚了钱的成了成功者,甚至他们的书一度成为畅销书,那么这样的逻辑就是合乎社会发展的,也合乎经济发展,会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如果对他们这种方式大书特书,标榜他们这种方式,鼓励很多人都来写,就一定会让很多人误入歧途。
因为只有一部分人能写书赚钱,或者说有一部分人具备写书赚钱的能力,绝大多数人都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倘若人人都靠写书赚钱,那么就没人去生产粮食了,也没人去生产工艺品了,人们用日用品都很困难,还怎么生活呢?书籍属于精神产品,不管是写书赚钱还是写书为了艺术,或者说写书根本不赚钱,都是写书,其行为逻辑是一样的,只不过产生的效果不一样而已。
有人写书忠于艺术,要表达自己的思想,要写小说和散文,有时候还写一些诗歌和剧本。
说是不赚钱,或者说只是直抒胸臆,写出自己想说的,表达自己的思想就够了,没必要为了钱多钱少而整个一时之短长。
其实他们内心里想着赚钱,想着自己的书出版之后,一时洛阳纸贵,人们争相传阅。
说写书为了艺术的人并不一定脱离了低级趣味,并不一定真的为了艺术,如果真的那样,他们就很可能为艺术而献身。
他们只是为了艺术而写书,最终人们并不一定完全接受他们的艺术,有可能不买他们的书,那么他们出的书就很可能成为仓库里的积压品,成为废品,甚至被当成废旧书卖了破烂,而他们赚不到钱,就有可能饿死。
或者去干别的工作,勉强糊口。
如此一来,他们就有可能写一些畅销书,写名人轶事,写一些大佬们的生活,至于写的那些小散文,基本上不赚钱,写诗的更是穷困潦倒。
似乎人们都变得比较现实了,知道钱的重要性,连写书的都不知道要写书赚钱,赚不了钱,就证明自己没这方面的能力,不能强行写下去,以免活成他人眼中的笑话。
如果单单从物质利益角度来看,写书赚钱是正当的。
或者说有能力写书赚钱,就证明这个人可以通过写书赚钱活下去,甚至可以赚很多钱,飞黄腾达。
现在的很多大作家刚开始写作的时候也是为了写文章赚钱,并没有太高远的目标,没有从开始写作就奔着诺贝尔文学奖去的。
他们写多了之后,才会掌握很多写作技巧。
一方面要表达自己的思想结构,表达自己的故事,另一方面要迎合读者的需求,或者说迎合读者的心理,让读者喜欢看,而且比较抓人,也就是产生读者粘性,粘住读者的眼睛,牵引着他们一直看到结尾。
有了这样的才能,才可以写书赚钱,在养活自己的基础上才可以有所进步,或者说写书为了艺术也不要紧,但应该有一定的挣钱能力。

当代社会比较宽容,各类的图书都可以出版,但前提是要经过书报审查官的眼睛,应该经过审核,而审核过后,很多鲜明的观点就不存在了。
写书赚钱的人总是要迎合读者的需要,甚至直接在网上写网络小说,动辄上百万字一部作品,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
当这样的作品增多之后,抄袭剽窃现象就增多了。
甚至很多作品出现同质化现象严重的问题,但仍然可以公开在网络文学网站出版,甚至有纸质书同步出版。
虽然写书赚钱并不丢人,但只是奔着钱去,而且制造很多同质化现象严重的作品,等于制造了很多文字垃圾,也仍然一如既往地制造下去,就有点违背道德的意思了。
明明知道自己在制造文字垃圾。
只是为了换一点钱,也仍然在制造,那么这样的做法就是缺乏道德的。
当然,很多靠写作赚钱的人只是一味迎合读者需要,迎合审核的需要,却失去了个性和思想的锋芒。
他们写起来往往虚与委蛇,绕着弯子说话,打比方说话,把自己隐藏得很深,从来不表达自己的观点。
只是用新、奇、怪的故事来吸引人,时间久了,这种套路就不起作用了。
虽然作品中应该有一些出新出奇的地方,有一些创造性,但这种创造性并不一定是一味求新求奇求怪,而是应该有语言的创造性,有故事结构的创造性,或者说有叙事学上的创造性。
靠写作赚钱的人并不考虑这种创作性,只是拾人牙慧,照着赚钱的作品抄,甚至把好几部作品集合成一部,还有抄袭古代作品的,居然可以发表。
有的人文化水平低,却偏偏可以写成小说。
主要还是借助了人工智能的创造,写成之后直接发表,而很多文学网站居然允许人们发表人工智能创造的小说,这不就等于让人工智能玩弄人们吗?文学应该有一定的创造性,或者说赚钱不赚钱不要紧,应该具有一定的开创性。
可是很多作家都把文学集中在赚钱方面,或者说以赚钱多少来论证文学作品的成功与否,就好像以票房高低来论证电影的好坏一样,其实已经大大跑偏了。
越是这样,人们越是这样认为,而且这样认为比较简单。
或许他们自己的逻辑,那就是金本位主义,一切以金钱为主,或者说一切以能兑换成多少金钱来衡量价值。
文学作品本身是精神产品,并不能完全靠金钱来衡量,可是人们就是要以金钱来衡量,那么写作赚钱的逻辑就成立了,甚至成了很多人认为颠扑不灭的真理————赚了钱的作品是好作品,不赚钱的作品是坏作品;赚了钱的作家是伟大的作家,不赚钱的作家是蹩脚的作家。

看来写书赚钱的逻辑还是有问题的。
虽然写书赚钱并不丢人,甚至还很光彩,但写的东西能否对人们形成良性的影响,能否帮助人们树立独立人格和思想,能否让人们看到社会真相,能否经得住时间考验,就是另外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