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到一条采访,高志凯说中国可以代表全人类在月球上宣布主权,谁要是反对就来月球上谈。关于这个问题,1967年联合国发表了《外层空间条约》,在第二条中明确写道:任何国家都不能通过主张主权、使用或者占领,把月球和其他天体变成自己的领土。
换句话说,不管是美国还是其他国家,都不能够说月球属于自己,这在法律上是一张废纸。
所以高志凯本人说这话其实也是开玩笑,他心里也很清楚,宣布主权这件事不太可能。
所以各个国家真正要争的并不是那一纸条约。
因为在条约里只限制了占有,但没有限制开发和经营。
这就像一个小区规定了谁都不能够霸占公共绿地,却没说健身器材坏了给谁修,车位怎么分。
所以这里面便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谁先动手,便意味着谁能够将规矩立起来。
而美国人走的便是这条路。
2020年10月,NASA便牵头推出了《阿尔忒弥斯协定》。
如今已经有60多个国家签了字。
在这份协定里有一个名词叫“安全区”,名义上说是为了避免不同国家之间的设备干扰。
可仔细看会发现,安全区的范围、持续时间都根据实际的任务来定。
而要建立安全区的另一方,得向其他国家通报并协调。
一座设施周围应该留出多大的范围?谁又能解释“避免干扰”这几个字?所以这里面有很深的门道,后来者想要进入附近区域,就得要跟他们商量。
看似是琐碎的技术问题,最后都会变成实打实的门槛。
先到的国家说这块地我正在用,后来者便只能够绕着走。
我们常说月球属于全人类,可现实是,谁能把人真正送到月球上,便能够制定规则。
而如今能送人类上月球的国家,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高志凯那句“来月球谈”,换个角度想其实挺残酷:他默认了你能去月球才能坐得上谈判桌啊,那其他国家连入场券的资格都没有。
其实人类并不是没有尝试过更理想的方案。
比如1979年,联合国通过了一份《月球协定》,把月球定义为人类共同遗产,还要求建立一个国际管理制度,让好处分摊给更多的国家,听着非常公平。
可这份协定,美国、苏联、中国这些航天大国一个都没签。
直到现在,缔约国虽然有了17个,却没有任何一个具备独立载人航天能力的国家。
这些玩家参与到这里的规矩中,无非都是一纸空文。
所以,中国的路数看起来跟韩主权不太一样。
我们推进的是国际月球科研站,打法是拉更多的国家一起玩。
规则写的公开透明,活动区域也公开,安全范围按实际的任务定。
资源开发不能够挡,别国一起加入,科研成果一起共享。
用多边,把单边对冲掉。
月球离我们38万公里,关于它的规则最后会落到地球上每一个还没有能力登月的国家头上。
我们争夺的从来都不是一张纸、一面旗子,而是几十年后,当有人抬头看月亮的时候,能不能平等地、没有阻碍地一起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