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刑事拘留适用条件(什么情况下达到拘留的条件)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法律客观: 刑事拘留的条件及期限
【千问解读】
法律主观: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拘留的条件及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先行拘留:①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②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③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④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⑤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⑥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⑦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65条及第6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据此,若被拘留后24小时内未释放的,应已处于提请批准逮捕的阶段。
什么条件下可以拘留同事之间因发生口角而产生了斗殴,对方受了一点轻伤,报了案,但公安机关没有通知双方到场调解,而我们自己正在调解之中,第一次通知到派出所就要对本人进行拘留,这样可以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拘留分三类:
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
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三.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扩展资料: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释》从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界定、定罪量刑标准、数罪竞合的处罚原则、刑事政策的把握、地域管辖的确定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以下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
为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活动,维护司法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二)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三)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六)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第三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项情形,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之一,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者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
(三)致使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财产给付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权益,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致使他人债权无法实现,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六)致使他人因为不执行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判决、裁定,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措施或者受到刑事追究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贪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五条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滥用职权罪,民事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六条 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与他人通谋,代理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故意作虚假证言或者出具虚假鉴定意见,共同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前三款行为的,依照共同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七条 采取伪造证据等手段篡改案件事实,骗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百零七条等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单位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第九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行为人系初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自愿具结悔过,接受人民法院处理决定,积极退赃、退赔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从宽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的,对司法工作人员不适用本条第一款规定。
第十条 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由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法院所在地或者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有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四款情形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十一条 本解释所称裁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等民事法律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等文书。
第十二条 本解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中国普法网-两高将这些情形列入虚假诉讼罪 明确定罪量刑标准
警方刑拘的条件法律分析:(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执行专业有哪些学校 全国共计20所大学名单汇总
其中包含2所本科、18所专科;20所公办、0所民办。
圆梦小编将在下文为2025年高考生展示:全国各省市区开设刑事执行专业的大学名单一览表。
一、刑事执行专业有哪些学校1.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杭州)2.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昆明)3.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海西宁)4.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长沙)5.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北京)6.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长春)7.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德阳)8.陕西警察学院(陕西西安)9.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宁夏银川)10.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济南)11.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广州)12.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山西太原)13.广西警察学院(广西南宁)14.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南海口)15.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湖北武汉)16.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合肥)17.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邯郸)18.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南京)19.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新疆乌鲁木齐)20.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苏南京)根据上文可知,江苏省开设刑事执行专业的大学有: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北省开设刑事执行专业的大学有: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开设刑事执行专业的大学有: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圆梦小编建议大家:根据刑事执行专业开设大学的档次级别、所在省市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报考!最后还要提醒2025年高考生:在新高考省份,刑事执行专业100%的大学都要求学生的选考科目为“不提科目要求”。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4年录取分数线:公安类专业最低437分可上
一、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4年录取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在各省只有提前批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位于437分-657分之间,各省最低分数线为:安徽:历史类最低480分、物理类最低545分北京:男生最低474分、女生最低596分广东:历史类最低538分、物理类最低586分广西:历史类最低537分、物理类最低586分贵州:历史类男生最低470分、女生最低618分;物理类女生最低610分、男生最低606分海南:男生最低483分、女生最低657分黑龙江:历史类男生最低530分、女生最低601分;物理类男生最低576分、女生最低621分湖北:历史类最低551分、物理类最低597分湖南:历史类男生最低546分、女生最低619分;物理类男生最低603分、女生最低634分江苏:历史类最低577分、物理类最低612分江西:历史类最低463分、物理类最低541分辽宁:历史类最低578分、物理类最低607分宁夏:文科最低493分、理科最低466分青海:理科男生最低437分、女生最低524分;文科男生最低512分、女生最低541分四川:文科男生最低529分、女生最低529分;理科男生最低560分、女生最低631分天津:男生最低604分、女生最低629分重庆:历史类男生最低593分、女生最低614分;物理类男生最低605分、女生最低616分内蒙古:文科最低540分、理科最低553分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专业设置该校只在提前批招生,均为公安专业。
这部分专业的同学毕业后可以直接参加警察招录考试,考过后就能进入公安系统。
具体的专业设置如下(共计11个):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数据警务技术。
三、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实力简介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一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本科高等院校,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学院成立于1948年,是中国第一所开展公安专业本科学历教育的公安院校,被誉为“警界清华”和“中国刑警的最高学府。
毕业生就业方向广阔,学院培养的毕业生基本都落实就业单位,入警率高达99%。
毕业生主要面向各地刑警大队,成为国家公务员,享受稳定的职业发展前景。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与多个国家及地区的高等学校和警察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国际学术会议和人才培养项目。
学院还是公安部技术侦察干部培训基地、公安部禁毒警察培训基地等,承担各类在职民警培训任务。
此外,学院的设备设施完善,拥有现场模拟教学中心、计算机中心、图书馆等先进的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实践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