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方式有哪些)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4-09-25 点击数:
简介: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挂牌、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

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四种,包括挂牌、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

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

【千问解读】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挂牌、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

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四种,包括挂牌、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

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五)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出让、转让虽然都是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但是二者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

从交易的市场上来看,出让一般是在一级市场进行的,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则只能在二级市场采取合法的方式转让。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国有划拨土地转让规定有哪些形式?

一、国有划拨 土地转让 规定有哪些形式? 土地使用者需将 划拨土地使用权 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3、 抵押 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 抵押合同 而导致 土地使用权 转移; 4、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他人合资合作建房,获取房产分配或其他经济收益; 5、以其他形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规定了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所以具体地块的使用年限是按上述规定,在 土地出让 合同中约定的,不一定都是70年。

7、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二、相关规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为国有划拨用地的价值认定及其估价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的规定,国有划拨用地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实际上,伴随城市土地市场的进一步改革,国家土地管理局已于1998年2月17日发布的第8号令《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国有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 土地租赁 、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

不论哪种方式,划拨土地的价值属性已经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中有所体现,明晰这些价值属性及其结构,对于提高土地集约化效益,合理进行土地收益的分配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国家的所有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所有,那么任何的企业和公民在使用国家土地时,都是要按照规定先交纳 土地使用税 ,同时也会要办理 土地使用证 ,在土地使用证上也会写该土地的具体类型以及土地的使用期限等信息,在转让土地时也是需要双方签订 土地转让协议 。

2024全国高考成绩查询时间表:查询入口+查分方式

2024年全国高考成绩查询时间为6月23日至25日,具体查分时间如河南为6月25日零点,广东为6月25日上午,宁夏6月23日,吉林6月25日等。

本文将为广大考生及家长介绍2024年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官网和高考查分方式。

一、2024年全国高考成绩查询时间表一般来说2024年高考成绩和分数线的公布时间为同一天,高考查分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的6月23日至6月25日之间,但具体时间会因省份而异。

以下为全国各省高考成绩公布时间汇总:1、甘肃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左右2、北京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3、广东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上午4、山西成绩查询时间:预计6月24日5、山东成绩查询时间:6月26日前6、安徽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7、宁夏成绩查询时间:6月23日8、河南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9、江西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9、重庆成绩查询时间:预计6月25日10、吉林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12、云南成绩查询时间:预计6月23日13、湖北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上午8:0014、四川成绩查询时间:6月23日22:0015、海南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16、广西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下午17、江苏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18、陕西高考查分时间:预计6月24日12时19、天津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20、浙江成绩查询时间:6月26日21、湖南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22、贵州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23、上海成绩查询时间:6月23日14:0024、青海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25、福建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前26、新疆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18:0027、西藏成绩查询时间:预计6月26日左右28、黑龙江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左右29、辽宁成绩查询时间:6月24日16:00省市出分时间北京6月25日天津预计6月25日前后河北预计6月25日山西6月24日内蒙古6月23日辽宁6月24日16:00吉林预计6月25日黑龙江6月25日左右上海6月23日江苏预计6月24日浙江6月26日左右安徽预计6月25日福建6月25日前江西预计6月25日山东6月25日河南6月25日湖北6月25日上午8:00湖南6月25日广东预计6月25日前后广西预计6月25日海南预计6月25日重庆预计6月25日左右四川预计6月23日贵州预计6月25日云南预计6月23日西藏预计6月26日左右陕西预计6月24日甘肃6月25日左右青海6月25日左右宁夏6月23日新疆6月25日18:00二、2024年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官网2024年高考成绩查询官方网站一般会在各省的教育考试院或者招生考试院上公布。

下面是各省的高考查分入口官网的汇总,点击即可进入。

河南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湖北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湖南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广东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海南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四川高考成绩查询入口贵州高考成绩查询入口云南高考成绩查询入口陕西高考成绩查询入口甘肃高考成绩查询入口青海高考成绩查询入口上海高考成绩查询入口重庆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河北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山西高考成绩查询入口辽宁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吉林高考成绩查询入口黑龙江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浙江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安徽高考成绩查询入口福建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江西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山东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内蒙古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广西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宁夏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新疆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北京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天津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江苏高考成绩查询入口西藏高考成绩查询入口三、2024年高考查分方式高考查分系统为考生提供了多种查分方式,以满足不同的需求。

常见的查分方式有4种。

1、官网查询考生可以登录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院官网,选择成绩查询入口,并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2、小程序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还提供小程序查询服务,考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或支付宝等应用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3、电话查询比如2023年陕西高考查分可以拨打移动125809查分热线、电信16887801查分热线、联通1161148查分热线进行查询。

4、APP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部门有自己的APP应用,考生可以下载相关的APP,在APP上查询高考成绩。

具体的查询方式和下载地址可以在当地教育部门官网上查询得到。

数学、外语合格考时间有调整,各位考生请注意!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修订版《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本次修订重点优化了合格性考试的考试方式,部分科目考试时长缩短,外语听力组考方式有变,等级性考试部分没有变化。

调整后的合格性考试方案,自2025年开始实施。

\ 重点内容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重点优化的是合格性考试的考试方式,等级性考试部分没有变化。

2、合格性考试时长做出调整 依据《办法》,语文120分钟保持不变, 数学、外语由120分钟调整为90分钟,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由90分钟调整为60分钟。

3、合格性考试科目没有变化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高中合格性考试范围,考试科目没有变化。

4、合格性考试时间详细安排 体育与健康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艺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

其余11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期末。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末。

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即可参加合格性考试,做到随教、随考、随清。

当次考试不合格,可参加以后学期同科目合格性考试,全市不单独组织补考。

5、调整后的合格性考试,自2025年第一次高中合格性考试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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