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要吃公鸡下的蛋!甘罗因说七个字当上宰相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2-19 点击数:
简介:我们都知道古代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且每个朝代都会出现很有才的人。

这些有才的人为自己的国家做了很多的事情,所以一直到现在也被大家记得。

我们要说的就是一个十几岁的

【千问解读】

我们都知道古代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且每个朝代都会出现很有才的人。

这些有才的人为自己的国家做了很多的事情,所以一直到现在也被大家记得。

我们要说的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甘罗,他特别的聪明,用了七个字就把难住大臣的问题解决了。

在当时他受到了的重视,而且被很多的人称赞。

在战国的时候,秦国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国家。

它从小国家慢慢的变成了大国,打败了很多的国家。

甘罗的爷爷是秦国以前的丞相,他为秦国变强付出了很多,最后因为他的实力也变强了,所以秦王就把他的官卸了。

甘茂的好时代已经过去了,他的儿子虽然在秦国做官,但是因为父亲的原因,他也没被皇帝重视。

有一次秦王生病了,他要吃公鸡下的蛋,就让大臣们去想办法,把大臣们都难住了。

甘罗的父亲想要提升自己的官位,所以就把这个任务接下了。

可是他想了很多的办法,也没能找到公鸡下的蛋,这时候他才后悔自己接的任务。

他回到家非常的哀愁,整天坐在那想,他的儿子甘罗看见了,就问他的父亲为什么事情哀愁。

因为甘罗从小就非常聪明,所以他的父亲就把事情告诉甘罗了。

甘罗知道了事情的大概,他就让父亲在家待几天,哪里都不要去,这件事情,他已经想到办法了。

甘罗代替自己的父亲去上朝。

很多的大臣看见甘罗,都说他的父亲一定是不敢来了,甘罗只是笑笑,根本不在意他们说的话。

秦王看见了甘罗,就问他的父亲怎么没有上朝。

甘罗说他的父亲生病了。

在家生孩子,实在来不了。

秦王听了立即大笑起来,因为甘罗说的话太胡扯了。

秦王对甘罗说,男人怎么能生孩子呢,小孩子就别胡说了。

甘罗知道秦王上了他的套,就回秦王,秦王既然知道男人不能生孩子,那公鸡肯定也不能下蛋这么简单的道理秦王肯定是知道的。

秦王听了甘罗说的,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件事也就这样过去了。

秦王对甘罗也是非常的看重,年龄这么小就头脑这么灵活,是国家需要的人。

甘罗被秦王封了丞相,甘为了最小的丞相,受到很多人的称赞。

他七个字把秦王出的难题就解决了,这件事被大家知道了,都说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超过了很多大臣的智慧。

可是甘罗是十二岁之后就没有了他的记录,人家都说他生病死了,毕竟他那么的优秀,让上天都嫉妒了吧。

甘罗是战国时期秦国名臣甘茂之孙,著名的少年政治家。

其自幼聪明过人,小小年纪便拜入秦国丞相门下,任其少庶子。

甘罗十二岁时出使赵国,使计让秦国得到十几座城池,甘罗因功得到秦王政(后来的)赐任上卿(相当于丞相)、封赏田地、房宅。

人家十二岁就封王拜相,想想咱十二岁的时候在干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秦王子婴的父亲是哪位?是胡亥还是秦始皇嬴政

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灭六国而天下一统,此后开始了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历史。

的伟大无需置疑,但可惜的是他所建立的伟大帝国,却只传了两代就灭亡了。

许多人理所当然的认为亡于之手。

的确是他将秦暴政推到极致,使得天下民心背向,群起而攻之。

但真正的亡国之君,却是史料记载甚少的三世。

杀掉胡亥之后,子婴被拥立为皇帝,在位46天率臣民投降。

当时刘邦部下进言,请求将子婴杀死。

刘邦没有听从,只是降封子婴为秦王,所以后世经常以称之。

这使得他当过皇帝的事情,被下意识的忽略了。

刘邦在咸阳没有待多久,就赶到。

刘邦退走,项羽火烧,子婴也被项羽杀死。

就这样子婴悄悄的出现在历史中,又那么快的消失。

历史上对于子婴的记载非常的少,最早见于胡亥杀兄弟之时。

这之前子婴做了什么,又有着怎样的来历并不清楚。

作为秦三世,子婴为何记载这么少,如此没有存在感呢?比较普遍的说法是,项羽火烧咸阳宫,也顺带抹平了子婴存在的痕迹。

关于子婴的来历,存在很多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自然是秦始皇的儿子,《六国年表》记:“高立二世兄子婴。

”赵高立胡亥的哥哥子婴。

但是和胡亥当初杀长立幼,胡亥想要上位,哥哥都是阻碍。

子婴又怎么能活到被赵高所立,在胡亥面前还有话语权呢? 第二种说法是秦始皇的侄子,他弟弟的儿子。

《李斯列传》:“召始皇弟子婴,授之玺。

”但是秦始皇的兄弟成蟜,有说是和缪毒之子,没有秦王血脉真能继位?另外他就算是之子,后来叛秦投赵,后嗣还能为皇帝?这种说法最不靠谱。

第三种说法,公子的儿子。

《·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婴为秦王。

”这种说法认同者最多,从到近现代基本默认这种说法。

作为秦朝的亡国之君,子婴表示秦朝灭亡的锅他不背。

为何这么说呢?因为子婴真的不是一个混用之人。

虽然他在位只有46天,却表现出了极高的政治才干和魄力。

子婴第一次出现在史料中,便是胡亥受赵高蛊惑,欲杀蒙恬兄弟之时。

对于胡亥做出的这个错误的决定,子婴进行了劝诫。

从这儿就可以看出,他不是糊涂人。

当初赵高杀胡亥,其实是想自己上位的。

但是因为反对的人过多,无可奈何之下就推了子婴上台,准备合适的时机取代子婴。

子婴早在胡亥时期,就已经对赵高很有意见。

所以上位之后,假装不去上朝,等赵高来请的时候,抽出匕首将赵高杀死。

子婴杀死赵高,意图重振朝纲,光复大秦荣光。

但可惜的是一切太晚了,秦国已经走向末路,无法挽回。

子婴在位46天,经历了4件事,谋除赵高——整肃朝纲——抵御刘邦大军——亡国。

给他时间他也许能成为一位好皇帝,可惜世上没有那么多也许和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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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为什么会失败?被杀前他说了一句话

公元前227年,也就是秦王一统天下的六年前,秦国廷发生了一次惊悚的行刺事件。

燕国派出的使者兼刺客,在经过一番拼斗后,,不但没能杀死嬴政,而且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行刺宣告失败。

荆轲刺秦为何是这样一个结果?有人说荆轲剑术不精,不是嬴政的对手;有人说荆轲势单力孤,没有胜算;有人说秦灭六国是大势所趋,荆轲螳臂当车。

,。

笔者分析认为,荆轲并没有刺死嬴政的想法。

荆轲祖籍是齐国,出生在卫国。

荆轲是个不甘寂寞、不甘平庸之人,他想为本国效力,但卫元君没搭理他。

遭到冷遇后,荆轲又到过别的国家,结果都没找到好工作,最后辗转到了燕国。

后来,荆轲经人举荐结识燕国,便有了刺秦之事。

从荆轲的角度看,他跟燕国素无瓜葛,来燕国完全是为了讨生活,找个衣食无忧的好工作,而行刺嬴政是卖命的差事,他愿意去送死吗? 荆轲不是个庸人,他的爱好非常广泛,喜欢读书、击剑、论剑、下棋、喝酒、唱歌,懂帝王术,而且喜好美色。

在众多爱好中,读书是第一位的,《》两次提及荆轲这一爱好,“好读书”“为人沈深好书”。

书读多了,难免会带来些书生气,所以他跟别人论剑、下棋时会遭到白眼,灰溜溜而去;酒喝多了,荆轲会抱着好友哭上半天。

让这样的人当刺客,难免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喜欢读书的人,剑术未必糟糕。

那么,荆轲的剑术如何?史载,荆轲曾“与论剑,盖聂怒而目之”。

盖聂是当时有名的剑客,荆轲闻名后表示不服,便找盖聂比划比划,几招过后,盖聂不跟他玩了,用眼睛狠狠地瞪他。

用盖聂自己的话说,“曩者吾与论剑有不称者,吾目之”,言外之意,荆轲这后生有点嫩,水平比较洼,属于二流剑客。

用这样的人去行刺,能否靠近目标都很难说。

事实上,荆轲对行刺之事感到惧怕。

当太子丹交给他这项任务时,他沉默许久才答应。

大话好说,事情难办,“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无异于飞蛾扑火。

领了差事后,荆轲迟迟没有行动,太子丹催他,他一再拖延,并提出了两个附加条件,“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秦王必说见臣”。

荆轲一下子给太子丹出了两个大难题,地图的事好办,拿樊於期的人头就难了。

荆轲颇有心术,精于算计,他知道太子丹很难为,必舍不得下手;樊於期好不容易逃出生天,也必不会放弃生命。

荆轲一席话,原本想吓跑樊於期,万万没想到,竟让愚忠的樊於期在仰天太息流涕、偏袒扼腕后自刎而死。

事后,太子丹趁热打铁,为荆轲寻了一把见血封喉的徐夫人匕首,还给他找了一个帮手秦舞阳。

这下,荆轲该出发了吧,但荆轲还在拖延,说是要等一个人。

其实,这都是借口,荆轲一则内心胆怯,二则仍在算计。

太子丹曾说,“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之侵地,若曹沫之与,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

这是太子丹定下的上下策,让荆轲做好两手准备。

上策,让荆轲效仿曹沫,用匕首逼嬴政发誓退还土地,两国和好;下策,让荆轲直接干掉嬴政。

荆轲看中了上策,这样做,不仅可以立下大功,而且能全身而退,归国后一番富贵。

然而,历史不能复制,“柯地之盟”和“入秦定盟”。

不同时,不同势,不同事,志在统一天下的嬴政不是甘做一方霸主的齐桓公,书生意气的荆轲也不是的曹沫。

荆轲想学曹沫,那只能是他单相情愿。

要等的人始终没来,也不可能来,荆轲在太子丹的催促下不得不程了。

多日来,太子丹对荆轲那个好啊,“尊荆卿为上卿,舍上舍。

太子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

活了几十年,平日最多只能跟屠夫共饮劣质酒的荆轲哪受过这般待遇?如今要全部抛下,荆轲能舍得吗?能不想再回来享受上帝般的生活吗?虽然嘴上喊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心里想的却是一定要回来,而且是风风光光地回来。

当年,“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的场景一直盘旋在荆轲的脑中,曹沫第二即将诞生。

图穷匕见时,荆轲“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纆抗之”,想拉住嬴政,把匕首架在其脖子上,逼嬴政就范。

然而,荆轲失败了,嬴政的袖子太长了,他还没靠近目标,袖子就被他扯断了。

事情就坏在这上面,若荆轲直奔主题,把匕首直接刺向或掷向嬴政,嬴政根本没有活下来的可能。

战机稍纵即逝,上策不成走下策,但一切都晚了。

嬴政受到惊吓后,跑得比野马还快。

的荆轲,被嬴政趁机一剑斩掉一条腿,成了废人。

荆轲瘫在地上,最后来了个孤注一掷,结果,把匕首掷偏了。

死到临头,荆轲自嘲似的说了一句话,“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这是一句实话,道出了荆轲此行的真正目的,不是行刺,而是劫持,不是杀人,而是为了一纸随时都会被撕碎的保证书。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酷,荆轲被乱刀砍死。

没有刺客的果断,没有必死的决心,没有过人的剑术,荆轲还未入秦时,就已经注定要失败,而且是完败。

荆轲最终毁在他的书生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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