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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原政委张福彦被公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曾任武警甘肃森林总队政委、新疆森林消防总队政委等职务

来源:网络 编辑:小彩 更新:2026-08-15

日前,原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张福彦(正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福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福彦利用担任武警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总队大兴安岭支队政治委员的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数额巨大;利用担任武警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总队锡林郭勒盟支队政治委员、大兴安岭支队政治委员、内蒙古总队政治部主任、武警甘肃省森林总队政治委员、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政治委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以及承揽云南省森林消防系统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官方信息显示,张福彦于2024年7月卸任新疆森林消防总队政委,他任该职三年多。

此前,张福彦曾任武警甘肃森林总队政委,武警云南森林总队政委,2018年消防改制后任云南森林消防总队政委,至2021年4月16日仍任该职,后于同年转岗新疆。

来源:最高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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