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征地拆迁流程)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4-09-19 点击数:
简介:农村村集体拆迁流程 农村房屋拆迁一般程序如下: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进行公告; 2、进行补偿登记; 3、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

【千问解读】

农村村集体拆迁流程

农村房屋拆迁一般程序如下: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进行公告;
2、进行补偿登记;
3、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征地流程图

征地程序及流程图
(一)报批前程序
一是征地告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是现状调查及确认。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三是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 〔2004〕23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二)征地的审核和报批
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进行审核。

凡是征地材料齐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已经确认,市县人民政府已经出具说明材料的,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须报国务院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国务院批准。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材料报送国土资源部审查。

征地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国土资源部或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下发征地批准文件。


(三)批后实施程序
一是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经依法批准征地项目后,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征收土地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内容包括: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二是办理补偿登记。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三是拟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内容包括: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四是举行听证。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权利的维护,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五是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后,公告期满当事人无异议或者根据有关要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完善后,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是实施征地、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依法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事宜,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费用及时足额地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没有足额支付到位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

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已经足额支付到位而被征地的农民拒绝交出土地的,征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责令限期交出土地。


(四)争议裁决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需要哪些报批程序

法律分析:(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2、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在补偿方案获批后,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补偿款需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

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

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农村专项计划的好处与坏处!附各大学2024年录取分数线

农村专项计划是针对农村学生的一项特殊招生政策,旨在促进教育公平,为农村学生提供更多进入优质大学的机会。

2024年各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在贵州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在501分-664分之间。

一、农村专项计划的利与弊1.好处促进教育公平农村专项计划是推动教育公平的有力举措。

它将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缩小了城乡教育差距。

让农村学生有机会和城市学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享受同等的教育机会,有助于打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困境,提升农村教育的整体水平。

减轻经济负担参与农村专项计划的学校通常是重点大学,这些学校往往提供较为丰富的奖学金和助学金资源,有助于减轻农村学生的经济负担。

为农村培养人才通过农村专项计划进入大学的学生,在毕业后有可能回到农村,为家乡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他们可以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带回农村,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成为农村发展的中流砥柱。

增加就业保障部分农村专项计划会与学生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提供一定的就业保障或回生源地工作的机会。

这有助于缓解农村学生的就业压力,使他们能够更加安心地完成学业。

2.弊端存在专业限制在农村专项计划中,部分高校投放的专业可能相对有限。

这可能会让一些学生在专业选择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学生的个人发展。

心理压力参与农村专项计划的学生可能会面临来自家庭和社会的期望和压力。

他们需要在学业和就业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来回报家人和社会的支持。

这种压力可能会对学生的心理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竞争压力增大随着农村专项计划的普及和知名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学生选择报考这一计划。

这导致竞争压力逐渐增大,学生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脱颖而出。

总之,农村专项计划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教育政策,它为农村学子带来了诸多好处。

虽然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但只要我们正确认识、理性看待,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农村专项计划必将为农村教育的发展和农村学子的成长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2024年农村专项计划大学分数线1、贵州高考物理类2024年各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在贵州的录取分数线在501分-664分之间,录取分数最高的大学是北京大学,最低分为664分;录取分数最低的大学是西北工业大学,最低分为501分。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各大学高校专项在贵州的录取分数线一览表(供参考):2、贵州高考历史类2024年各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在贵州的录取分数线在528分-655分之间,录取分数最高的大学是北京大学,最低分为655分;录取分数最低的大学是华东师范大学,最低分为520分。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各大学高校专项在贵州的录取分数线一览表。

2023年山东农村地方专项计划学校专业名单及分数线

山东省发布了2024年地方专项计划相关政策,本文将介绍山东地方专项计划大学名单及录取分数线,以及2024年山东省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实施区域。

2023年山东省地方专项计划学校共计16所,分别如下: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青岛科技大学、济南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山东财经大学、青岛大学。

以下为2023年山东省地方专项计划各校分数线(共12所)。

1、济南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为材料类专业的513分2、青岛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为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515分3、青岛科技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为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的507分4、青岛理工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为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的446分5、曲阜师范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为旅游管理专业的511分6、山东财经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电子商务类专业的447分7、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最低录取分数线为朝鲜语专业的468分8、山东理工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专业的501分9、山东农业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为俄语专业的503分10、山东师范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心理学类专业的549分11、山东中医药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市场营销专业的503分12、山东建筑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为材料科学与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的501分山东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及实施区域(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我省2023年夏季高考;(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及居住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的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我省2023年夏季高考普通类一段线。

2024年山东地方专项计划面向山东省省级财政困难县、蓬莱区长岛综合试验区及聊城市东昌府区等部分县(市、区)招生高校专项、地方专项:共63个区域。

区域具体名单如下:济南市商河县、莱芜区(原莱城区)淄博市沂源县枣庄市山亭区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蓬莱区长岛综合试验区潍坊市安丘市、临朐县济宁市 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泰安市宁阳县、东平县、岱岳区、新泰市聊城市东昌府区、茌平区、临清市、阳谷县、莘县、东阿县、 冠县、高唐县日照市莒县、五莲县德州市德城区、陵城区、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乐陵市、临邑县、宁津县、庆云县、齐河县、禹城市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郯城县、兰陵县、莒南县、沂水县、蒙阴县、平邑县、费县、沂南县、临沭县滨州市惠民县、阳信县菏泽市牡丹区、定陶区、曹县、成武县、单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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