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省在各朝各代的进展是怎么样的?有什么不同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4-21 点击数:
简介:渊源 中国古代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之一。

它和尚书有渊源关系。

时进一步强化君权﹐以主管文书的中书令、四尚书掌握机密要政,为首任中书令,领尚书评议计书,中书令执掌封事。

【千问解读】

渊源 中国古代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之一。

它和尚书有渊源关系。

时进一步强化君权﹐以主管文书的中书令、四尚书掌握机密要政,为首任中书令,领尚书评议计书,中书令执掌封事。

为便于出入后宫,用宦者担任,称为中尚书,简称中书,又因有谒者之职,故名中书谒者令。

中书长官有令﹑仆射。

宣帝末弘恭为中书令,为仆射;元帝时石显为中书令,牢梁为仆射,均专权用事,为朝臣所恶。

成帝时增尚书为五,废除由宦者担任中书之制,此后至末,改以士人为尚书。

尚书台独掌枢要,地位日益崇重。

但专制主义的封建统治者总要防止臣下的权力过大,以免威胁到自身。

魏晋 中书省的组织,历代均有变化。

自魏晋至隋初,以监、令各一人为其长官。

后隋又废监,置令两人。

唐承隋制,中书令曾改称为右相、内史令、紫微令等,均不久即复旧称。

监、令之下,有中书侍郎(魏晋时也有单称郎或通事郎的;晋宋以后,概称侍郎),为中书监、令之副,它与监、令的职责都是答复的咨询,负责起草诏敕及阅读臣下的表章。

自晋至隋初,侍郎员额四人,后改为二人,唐因之。

侍郎之下,有中书舍人,初称中书通事舍人,后去通事之名。

中书舍人初掌呈进章奏,后掌撰作诏诰及受皇帝委任出使,宣旨劳问,受纳诉讼。

其员额历代不同,唐时置六人。

中书舍人之下,复有通事舍人(一度改称通事谒者)若干人,掌朝见引纳,殿庭通奏。

此外,又有右补阙、右拾遗,掌谏诤,所置;起居舍人,掌修起居注,隋代所置。

中书省最重要的职权是撰作诏令文书。

魏晋之初,监、令、侍郎多亲自起草,如曹魏时刘放为中书监,善为书檄,三祖(魏武、魏文、魏明)诏命多出自刘放。

西晋张华为中书令,当时诏诰皆张华草定。

其后,担任监、令的高门士族,崇尚清谈,厌亲细务,起草诏诰文书,多委之于舍人,于是机要之权逐渐下移。

南朝时,草拟诏诰成为中书舍人的专职,其时皇帝为了便于驱使,多以低级士族或寒人充任舍人,“入直阁内,出宣诏命,凡有陈奏,皆舍人持入”,这样,他们就有机会参预决策。

南齐永明(483~493)中,中书通事舍人权倾天下。

信任周舍、,两人先后任中书舍人,专掌机密,虽官位多次升转,但不离舍人之职。

陈时,“国之政事并由中书省。

省有中书舍人五人”,“分掌二十一局事,各当尚书诸曹,并为上司,总国内机要,而尚书唯听受而已”,形成中书舍人专政的局面,监、令、侍郎反而成为虚位。

这种情况在陈亡以后才有所改变。

北朝的中书监、令仍然掌握诏命起草权,如北魏、高闾均以能文为中书监、令,诏令书檄,多出其手;邢邵、魏收亦曾为中书监、令,亲作诏诰,与南朝由舍人起草诏诰的情况不同。

隋唐 中书省 中书省,置中书令二人,正三品(代宗升正二品),高宗龙朔元年(公元661年)改中书省为西台,中书令称右相。

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中书省为凤阁,中书令称内史。

开元元年(公元713年)又改中书省为紫微省,中书令称紫微令。

后复旧称。

中书令为一省之首官,《·百官志》云:“中书令……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

又置侍郎二人,正四品(代宗升正二品),为中书令之副,参议朝廷大政,临轩册命,若四夷来朝,则受其表疏而奏之。

又置中书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是中书省的骨干官员,掌侍进奏,参议表章、草拟诏旨制敕及玺书册命。

因其所掌皆机务要政,故特规定四条禁令,即禁漏泄,禁稽缓,禁违失,禁忘误。

他们可以就省内所讨论的军国大政及报上的奏状,发表自己的初步处理意见,并签上自己的名字,谓之“五花判事”。

省内的意见经中书令、侍郎汇集后,再交付中书舍人,然后根据皇帝的意旨草成制敕,这个专门负责执笔草诏的舍人称为“知制诰”,其余舍人也要分别在制敕上署名。

在舍人中选择一个资格最老的,称为“阁老”,负责处理本省杂事。

舍人六人分押尚书省六部,并辅佐宰相判案。

宰相的议事处政事堂就有一个门通往中书舍人办公厅,宰相常从这个门经过,找中书舍人咨询政事。

据《·常衮传》载,代宗大历时,常衮为相,才把这个门堵死,“以示尊大,不相往来”。

肃宗时,常以他官知中书舍人事,《新唐书·百官志》说当时因“兵兴,急于权便,政去台阁,决遣颛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复押六曹之奏。

”直至武宗会昌末年,宰相李德裕再建议:“台阁常务,州县奏请,复以舍人平处可否。

”但这一制度在当时似乎未认真执行过。

唐代的中书舍人都是文人士子企慕的清要之职,所谓“文士之极任,朝廷之盛选”,是跃居台省长贰以至入相的一块重要跳板。

此外,中书省的属官还有起居舍人2人,从六品上,《新唐书·百官志》云:“掌修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

通事舍人16人,从六品上,掌朝见引纳,殿廷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通事舍人则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入诸礼节。

四方蛮夷纳贡,也由通事舍人接受呈进。

军士出征,则受命劳遣,并每月慰问将士家属。

又有主书4人,从七品上。

主事4人,从八品下。

右散骑常侍2人,从三品,右谏议大夫4人,正五品上,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上封事。

宋代 宋代虽设尚书、门下、中书三省,而中书省之权特重。

《宋史·职官志》说:“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

与枢密院对掌大政。

”宋代中书省之职是“掌进拟庶务,宣奉命令、行台谏章疏,群臣奏请兴创改革及任命省、台、寺、监、侍从、知州军、通判等官员。

”中书省掌握行政大权,它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

北宋前期﹐中书省仅存空名﹐与门下省并列于皇城外两庑﹐所掌只是册文﹑覆奏﹑考帐等例行公事。

宰相办公处称中书门下﹐简称中书(习称政事堂)﹐置于皇城之内﹐不再设于中书省。

中书令不真拜。

中书舍人亦为寄禄官﹐不起草诏命﹐而另设舍人院﹐置知制诰或直舍人院以掌外制。

元丰官制改革﹐将中书门下职权分属三省﹐恢复”中书取旨﹑门下覆奏﹑尚书施行”的唐制﹐并任命实职省官。

同时废舍人院﹐建为中书后省。

中书令仍虚位﹐而以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与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并为宰相﹔别置中书侍郎一人为副﹐与门下侍郎﹑尚书左﹑右丞并为执政。

然因三省分权制影响行政决策效率﹐实行中改变为由宰﹑执事先共议于政事堂﹐奏准后以”三省同奉圣旨”行下。

时﹐中书省与门下省合并为中书门下省﹐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改称右丞相﹐中书侍郎改称参知政事。

辽金 辽以南面官治汉人﹐其南面朝官亦沿唐制有三省之名。

中书省初称政事省﹐兴宗时改。

其官见于记载者中书令﹑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然未必皆有实职﹐大抵多用以招徕汉人或示荣宠。

金熙宗官制改革﹐参用唐﹑宋之制建立三省﹐然中书令以尚书右丞相兼任﹐位在丞相下﹐亦不置实职之侍郎﹑舍人﹐掌诏敕者为﹐故中书省徒有虚名。

完颜亮废中书﹑门下二省﹐仅存尚书省为最高政府机构。

以前﹐大蒙古国以札鲁忽赤掌政务﹐大札鲁忽赤是最高行政官。

此外﹐大汗的怯薛组织中有必阇赤(bi ike i﹐意为掌文书者)一职﹐掌写发诏令及其它宫廷文书事务﹐设有分掌畏兀儿文﹑汉文﹑波斯文等各种文书的必阇赤。

随着蒙古统治地域的扩大﹐在中原和西域各地区颁布政令以及征收贡赋﹑任免官吏等事﹐都需要行用文书﹐必阇赤机构在行政事务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必阇赤长得以参预管理政务﹐成为次于大札鲁忽赤的辅相之臣。

1231年﹐南征驻跸云中(今山西大同)时﹐仿照中原官称﹐必阇赤长﹑黏合重山﹑镇海三人分别称中书令和中书左丞相﹑右丞相﹐同时将必阇赤机构称为中书省。

但这只为适应统治中原汉地的需要而权宜使用中原官名﹐并未成为蒙古国的定制。

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始采用中原官制﹐设立中书省以总理全国政务﹐为最高行政机构。

其设官沿袭金尚书省之制﹐长官中书令由皇太子兼任﹐未立皇太子时则缺。

实际长官为右丞相﹑左丞相(元制尚右﹐故右在左上)﹐各一员﹐或仅置右丞相﹐总领省事﹐统率百司。

平章政事四员﹐为丞相之副贰﹔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两员﹐为执政官﹔统称为宰执。

又置参议中书省事四员﹐掌左司﹑右司文牍﹐参决军国重事。

左司﹑右司﹐各置郎中﹑员外郎﹑都事等官。

中书省领六部。

中统元年初置左三部(吏﹑户﹑礼)﹑右三部(兵﹑刑﹑工)﹐至元元年(1264)分为吏礼﹑户﹑兵刑﹑工四部﹐七年始分立六部。

在统一全国过程中﹐各地区相继分立行中书省﹐总隶于中书省﹔山东﹑山西﹑河北及内蒙古部分地区﹐则由中书省直辖﹐称为”腹里”﹐即内地的意思。

至元七年至八年﹐二十四年至二十九年﹐至大二年(1309)至四年三次设立尚书省分理财赋﹐亦置丞相及平章﹑右丞﹑左丞﹑参政等宰执官。

在这期间﹐行政权实际上归尚书省﹐各行中书省亦相应改为行尚书省。

尚书省罢﹐权力复归中书省。

中书省在远方还有一些派出机构(一种特殊的行政专署,一种政府机构)即各个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后来代指其辖区,后来再简称即地方上的省(但中书省本身并不代指其直辖区“腹里”)。

注意:中书省的直辖区(“腹里”)不是中书省,正如行中书省本来只是中书省的派出机构而不是行政辖区。

有的说元朝中书省有两个义项,一个是“腹里”行政区,是错误说法! 明初沿袭元制﹐置中书省(明朝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领辖六部﹐职权甚重。

洪武十三年(1380)﹐杀丞相﹐乘机废中书省﹐以六部分掌庶政﹐直接受命于皇帝﹐中央集权空前加强(见),只留置中书舍人。

有中书科,但不具备中书省地位,仅具有监察职能。

随机文章商朝的刑罚有哪些?神奇的巴马天坑在哪,510米深的天坑内部空间1亿立方米俄罗斯白杨洲际弹道导弹,唯一美国无法拦截的导弹美国NASA承认外星人存在,NASA的秘密档案公布外星飞行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牢骚效应,企业应对发泄情绪的员工宽容对待迷案在线 mazx.cn本站内容大多收集于互联网,内容仅供娱乐,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本站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笈多王朝之后的印度王朝更迭

作为印度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在印度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进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它大约存在于公元320年至540年,见证了和的蓬勃发展,其疆域曾涵盖印度北部、中部及西部部分地区。

然而,再辉煌的王朝也难逃兴衰更替的命运,笈多王朝之后,印度大陆上涌现出诸多新的王朝,各自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篇章。

一、后笈多王朝的残存 笈多王朝在公元五世纪末开始衰微,六世纪初以后国家分裂,出现了许多地权。

尽管笈多王朝主体走向衰落,但它并没有立即灭亡,而是以地区的小国家形式持续了近二百年,这便是后笈多王朝。

这一时期,后笈多王朝虽仍保留着一定的统治痕迹,但实际控制范围已大幅缩小,仅在摩揭陀、阿逾陀一带维持着残局。

此时,印度大陆上小邦林立,各地割据势力纷纷崛起,政治局势极为混乱。

二、朝的短暂统一 在笈多王朝衰微和后笈多王朝残存的同时,印度半岛上出现了众多王国,其中戒日王朝较为强盛。

公元6世纪末期,衰落,其属国之一曲女城独立,控制了印度北部大片地区。

公元606年,戒日王正式加冕为,定都曲女城,开了戒日王朝的统治时期。

戒日王在位期间,积极扩张领土,剿灭印度北部诸国,他的宗主地位在西部得到瓦拉毗国王的承认,在东部得到迦摩楼国王巴斯卡·跋摩的承认,在南部,帝国延伸到纳尔马达河。

612年,应穆克里国贵族的“请求”,戒日王继承了曲女城王位,两国正式合并为。

戒日帝国在短期内再次统一了印度北部,维持统治到公元647年左右。

然而,戒日王死时没有留下子嗣,导致普西亚布提王朝灭亡,戒日帝国也随之瓦解,印度再次陷入的局面。

三、的崛起 在印度南部的德干地区,遮娄其王朝逐渐崛起。

遮娄其王朝在第一位王之后,由其两个儿子将王朝分裂为两个国家,各自占领东部和南部。

遮娄其王朝在德干地区拥有强大的势力,与北方的诸多王朝形成了对峙局面。

该王朝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其统治下的地区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有所繁荣,同时也对当地的宗教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四、其他地方政权的并存 除了上述王朝外,笈多王朝之后印度还存在着许多其他的地方政权。

例如,在印度半岛的南端,跋罗婆王朝曾臣属笈多王朝,但在笈多王朝衰微后便独立了,与北部德干地区的遮娄其王朝对立。

此王朝信奉佛教,著名的护法论师就是此国大臣的儿子。

在印度半岛最南端的潘底亚自古就拥有势力,但夹在此潘底亚与跋罗婆王朝中间的求罗族,从公元九世纪起势力转强,逐渐征服了潘底亚与跋罗婆,还吞并了德干地区,成为一大强国。

笈多王朝之后,印度进入了一个王朝更迭频繁、政治局势动荡的时期。

后笈多王朝的残存、戒日王朝的短暂统一、遮娄其王朝的崛起以及其他地方政权的并存,共同构成了这一时期印度政治格局的复杂画卷。

这些王朝的兴衰更替,不仅反映了当时印度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也为后世研究印度历史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明朝“禁史”之谜:历史书写背后的权力博弈与文化劫掠

在历史研究中,“是禁史”的说法常引发争议。

这一论断并非指官方彻底封锁史料,而是源于修史过程中的刻意遮蔽、西方势力对中华文明的系统性劫掠,以及后世对历史真相的认知偏差。

通过梳理史料与学术争议,可揭示这一论断背后的多重历史逻辑。

一、清朝官方修史:权力合法化下的历史篡改 清朝统治者对《》的编纂长达94年,远超《》的2年半与《》的1年。

这种超长周期的背后,是满清政权对前朝历史的系统性重构。

政治合法性建构:清朝通过《明史》将明朝灭亡归咎于农民起义,刻意淡化自身作为异族征服者的身份。

例如,将起义军塑造成“流寇”,而将清军入关描述为“为明复仇”,从而掩盖其武力征服的本质。

文化话语权争夺:清朝统治者对关键历史事件进行选择性记录。

如对“”中被俘的细节,却淡化其后期复辟的合法性;对“三大征”的军事成就一笔带过,转而强调万历长期怠政。

史官的生存困境:主修《明史》的张廷玉虽为汉臣,却因“模棱两可”的立场被帝猜忌。

其团队在修史时不得不平衡满汉关系,导致许多敏感内容被“掐头去尾”,例如对明朝势力的描述被夸大,而对文官集团的制衡作用则被弱化。

二、西方势力渗透:中华文明的“乾坤大挪移” “西史辨伪”学派的研究揭示,明朝档案的缺失与西方势力存在关联。

共济会的角色:该学派认为,共济会通过扶持满清政权,系统性劫掠中华文明成果。

例如,耶稣会传教士以传教为掩护,窃取《》《坤舆万国全图》等科技典籍,并将其伪造成西方文明的“原创”。

档案的转移与销毁:部分明朝档案被转移至欧洲,成为西方伪造“四大文明古国”的依据。

例如,哲学中的“原子论”被指抄袭明朝思想家方以智的《物理小识》,而的建造技术则被认为源于明朝的建筑学著作。

文化符号的窃取:明朝的航海技术、火器制造、农业技术等被西方篡改为自身成就。

例如,下西洋的宝船技术被改头换面为“欧洲大航海时代”的起源,而明朝的“水底雷”则被包装成西方军事科技的“先驱”。

三、民间记忆的扭曲:被篡改的集体认知 清朝通过文化手段重塑民间对明朝的认知。

文学作品的污名化:清朝文人编造的《太祖皇帝本记》将描绘为“丑陋暴君”,而《凤阳花鼓》则以“十年倒有九年荒”诋毁其治绩。

这些内容通过小说、戏曲广泛传播,掩盖了朱元璋推行养老院、免费医院等惠民政策的事实。

历史事件的污名化:被歪曲为“寻找建文帝”,而非宣扬国威与促进贸易;万历皇帝的“不上朝”被解读为荒废朝政,却忽略其通过内阁制度维持国家运转的治理智慧。

民族身份的解构:清朝通过谣言散布为“人”或“朝鲜人”,试图消解对明朝的认同,为自身统治制造合法性。

四、历史真相的再发现:从档案到学术的突破 尽管明朝档案受损严重,但近年来仍有新的发现。

出土文物的佐证:广东阳江海域的“南海一号”沉船,证实了时期海上走私贸易的猖獗,为理解明朝初期海禁政策的必要性提供了背景。

域外史料的对比:朝鲜、越南等国的史籍中,仍保留着对明朝的正面记载。

例如,朝鲜《李朝实录》记载了万历援朝战争中明军的英勇表现,与清朝史书的描述形成鲜明对比。

现代学术的反思:学者逐渐认识到,明朝的灭亡并非单纯因“自毁长城”,而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

例如,之死既有其擅杀、私自议和等过失,也与帝猜忌多疑的性格有关。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加入收藏
               

中书省在各朝各代的进展是怎么样的?有什么不同

点击下载文档

格式为doc格式

  • 账号登录
社交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