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看古时候人贩子的下场是什么,对待人贩子就应该这样

【千问解读】
清人吴炽昌在《客窗闲话》中记载了这样一个耸人听闻的案件:乾隆初年,浙江乌程县人富子文和他的妻子富、儿子富大,纠结了陈大、俞九龄、鲍二、谢世荣、富大金等几个人,组成一个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每年的五月五日,一起驾驶着小船,到很远的地方去拐骗孩子,然后带到太湖“杀之,以祭邪神”。
祭祀的仪式走完之后,他们再把孩子的肉吃掉,将遗骨锻炼为丹丸,认为这种丹丸吃了可以治疗结核病,可以“刀枪不入”,在被官府抓住时熬住大刑。
具体实施时的残忍,用“”来形容毫不为过。
以乾隆十年为例:这一年的三月,他们先在娄县迷拐了一个九岁的幼女,名叫卜三姑的,陈大把小女孩的脚绑住,富大用剪子剪去孩子的脚趾,在孩子的惨叫声中,用烈火烧红的铁针插入孩子的脚掌,孩子登时昏死过去,他们再把她的脚浸泡在富沈氏早已煮好的石灰水中,“令肿烂,作为废疾”。
四月初一,船开到南浔,他们又迷拐了一个孩子,当时就杀掉,吃肉炼骨。
五月十三日,他们将一个叫蒋二的孩子迷拐,处置的方式与卜三姑一样凶残,“亦以火煅铁针插入足踝,以断其筋”,然后,将一种喝了令人眼睛失明的毒药,逼卜三姑,蒋二一起喝下,“即成瞽废,转卖丐船行乞”。
看到这里,读者也许会很好奇,一伙儿采用的迷拐方法是什么?按照《客窗闲话》中记载,比较神奇:“富子文南向跪拜,书符咒水以洒孩童,着体即迷。
”真相其实是施用了迷药。
《实录》记载:乾隆十一年,安徽凤阳的人贩子马占文,用川乌、草乌、人脑等物,配成迷药——现代科学研究发现,生川乌外用能刺激皮肤,使人产生麻木感,草乌则有很强的麻醉作用——人贩子将迷药放在手巾中,遇到拐骗对象时,将手巾在脸前绕一下,人立即昏迷。
富子文的“符咒水”里估计也是加入了这些药物成分。
富氏犯罪集团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叠拐男女幼童不计其数”,他们根据孩子的相貌和聪明程度,决定处置的方法,长得漂亮的卖到远处去,长得难看又不是特别聪明的“杀食其肉,灸骨为丸”。
最奇葩的是,这帮人还以行医算命为名,将用孩子遗骨炼就的丹丸卖给“濮院之尼,乍浦之妇”,用以打胎“去私孕”,获利甚厚。
,,这个犯罪集团最后还是暴露了形迹,被官府一举拿下,在浙江嘉善县受审。
之后发生的事情,是无论人贩子还是官府都绝没有想到的。
人贩子死了还要“锉尸枭首” 对富氏犯罪集团采取的是公开审理,允许百姓站在堂下旁听。
首先审讯的是犯罪集团头子富子文的儿子富大,衙役刚刚将其押上堂来,早已了解其罪行的百姓就喧哗躁动起来,随着人证、物证的逐一出示,“供证凿凿”,富大俯首认罪。
就在这时,堂下的谩骂声越来越大,突然间,激愤的人群将负责维持秩序的衙役推开,冲上堂来,把富大推倒在地就是一顿暴揍,县令一看急了,惊堂木拍烂了也不管用,只好让衙役们用水火棍将人们驱赶开来,再看富大,已经被打成了一团肉泥,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
县令惊魂未定,师爷突然匆匆赶来,在他耳边低语道:“大人,出事了,在监待审的主犯富子文听到刚才百姓们冲上公堂的声音,竟然吓得一命呜呼了!” 县令,立刻斥责刚才领头冲上堂来的杨秀章、姚泰晋、赵凝周等人:“你们这样冲动,打死了富大,吓死了富子文,等于让他们得了善终,懂吗?!” 县令的话一点都没有错。
众所周知,自古以来,中国历朝历代的以儒家思想立国,而儒家思想的核心就是“仁”字,这个“仁”字不是乱施爱心、假慈假悲,而是强调对他人痛苦的一种认同感,比如“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天地之性,惟人为贵”。
与此同时,儒家思想又将家庭作为一个国家构成的基础和“缩小版”,十分强调维护家庭的礼法、亲情和完整性,《孝经·圣治章第九》就有言:“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
父母生之,续莫大焉。
君亲临之,厚莫重焉。
”对他人家庭的侵犯和破坏被视为威胁王朝统治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拐卖孩子不仅违背“天地之性”,而且等于破家,按照中国古人惯用的类比推理:破家再往前一步就是灭国,哪个也不敢拿这种事儿开玩笑!因此从起,对人贩子的惩处就比照酷刑的最高上限。
汉朝是磔刑(砍头后再将尸体分裂),是绞刑,也是杀无赦,和清朝对人贩子首犯则凌迟处死——所以,被“群殴死”简直是被捕后的人贩子最渴望的一件事儿。
嘉善县令把那几个百姓臭骂一顿,“富子文父子未经生受寸磔,明正典刑而伸童蒙之怨气,惜哉!”然后继续审案,富子文和富大死了也不算完,还要“锉尸枭首”,其余的从犯一律斩立决,那个制造石灰水泡烂被拐女孩脚丫的富沈氏,也一刀砍了了事。
这里要补充的一点是,由于拐卖儿童罪恶极大,我国古代在处置时是不设年龄和性别的“优惠政策”的,十六年,浙江省有个七十多岁人贩子璧,十六年拐卖了十六个女婴,同样被判凌迟处死。
不过,在富氏犯罪集团一连串的暴行后面,还隐藏着更加可怖的现实。
据富氏犯罪集团的罪犯们招供:江浙间从事儿童贩卖的船只竟然有一百七十余号之多!抓捕行动随即展开,可惜仅仅破获了几起案件,包括“黄殿侯诱拐孩子出卖案、顾景文活煮孩子炼药案、蒋运生迷拐幼童刀截其足案”,光读这些案子的名称就令人不寒而栗,“及孙文韬、丁昌成、汤开元、孙彦生、王、蔡天章、王俊生辈,男妇十数,或用死孩和药,或随从贷卖,均按律治以应得之罪”。
对此,吴炽昌不禁叹息,拐卖儿童的犯罪数量如此巨大,而破案仅十分之一,“流毒尚未已也,有子者可不恐惧保护哉!” “会唱歌的狗”竟是三岁孩子 在最近“人贩子该不该处死”的辩论中,反对死刑派有一个观点:“处死人贩子容易造成其杀婴灭口”,从前面讲述的清朝案例可以看出:采取何种犯罪行为,关键要看犯罪目的是什么:用来祭邪神的,杀之;用来赚钱的,卖之;用来行乞的,残疾之——换句话说,现在的人贩子,绝大多数的“目的”是倒卖孩子赚钱,并不会因为死刑风险而转行成职业杀手。
还有些人声称:“加重对人贩子的惩罚,婴儿价格就会抬高,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投入犯罪。
”这同样是信口胡诌,犯罪学认为:犯罪率的上升既取决于犯罪收益的提高,更取决于犯罪成本是否降低,如果犯罪成本过高,再贪婪的罪犯也会有所收敛,这就是所谓的“不挣没命花的钱”。
清朝是不会争议“人贩子该不该处死”这一问题的,在古人看来,震慑犯罪最直接的手段就是严刑峻法,这种看法虽然过于简单和朴素,但包含的是人类对正义的基本诉求,从清朝笔记的记述中可以看出,人贩子对被拐儿童采取的“加工措施”,其残暴、可怖的程度,只能用“灭绝人性”来形容。
清末报人徐珂在《清稗类钞》一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乾隆年间,长沙的集市中有两个人,牵着一条狗来卖艺,那条狗比一般的狗稍微大一些,耳鼻像人,但全身上下长满了犬毛,能说人话,还能唱各种小曲,于是围观的人堵得水泄不通,“争施钱以求一曲”,那二人挣了个盆满钵满。
县令荆某路过,看到这幕“盛况”,觉得不对劲,把那二人押回县衙,一番严审才搞明白,原来那似人似犬的怪物,是用三岁幼童“加工”而成的。
他们先把拐来的孩子用毒药“烂其皮,使尽脱”,然后将狗毛烧成灰,敷在孩子血肉模糊的身体上,“内服以药,使创平复,则体生犬毛,俨然犬也”。
荆县令听得毛骨悚然,然而再审下去,人贩子的供词更加触目惊心:“此法十不得一活……所杀小儿无数,乃成此犬”。
也就是说,那个已经变成“人犬”的孩子,只是无数个遭到剥皮的孩子中,侥幸活下来的一个。
在人贩子身上,还发现了不少木头人,有的瘸腿,有的瞎眼,有的没有胳膊,荆县令问这是做什么用的,人贩子供述:拐到孩子,让他们自己挑,挑上哪个就按照木头人的造型,或者打瘸腿,或者挖掉眼,或者砍掉胳膊,“令之作丐求钱”。
荆县令立即下令,将两个人贩子处死,那个被他们做成“人犬”的孩子,由官府发钱给养。
相信在街头见过各种畸形的儿童乞丐的人,都会知道,现在的被拐儿童,不少同样面临着“被加工”的悲惨命运。
几百年过去了,文明的光芒没有照到这些不幸孩子的身上,却照到了人贩子身上:至少他们再也不用担心自己被凌迟处死了,纵使拐卖20多个孩子依然有可能善终(参见对以赵六妹为首的贩婴集团特大拐卖儿童案的判决,两年时间该团伙拐卖20多名儿童,首犯赵六妹仅被判无期徒刑),这足以证明:人类的进步总是有选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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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为何会有复姓?中国的复姓是怎么来的?
在中国的百家姓中,大多都是单字的姓氏,但也有一部分为双字的复姓,比如大家所熟悉的慕容、司马、欧阳等等,那么这些复姓是怎么来的呢?为何会复姓产生呢?复姓,是由两个及以上的汉字组成的姓氏。
很多人以为复姓全部都是起源于历史的北方的少数民族,本来是错误的,多数的复姓都是起源于历史汉族。
复姓的来源比较多,有官名来的,如太史、巫马、乐正等;以封邑来的,如令狐、羊舌、段干等;以居住地而来的,如东郭、南郭和闾丘等;还有以祖先名字而来的,如公良、公羊和颛孙等;有些则源于少数民族改姓而来,如拓拔姓和尉迟、万俟等,也有以物品名称而来的谷梁姓,甚至有如赫连这样自创的姓氏。
中国的复姓分为汉族复姓和少数民族复姓。
南宋史学家郑樵在《通志略·氏族》中,把从西汉到唐朝少数民族的汉式复姓划分为“代北复姓”“关西复姓”“诸方复姓”三大流派。
宋朝以来又陆续增加了“鲜卑复姓”“契丹复姓”“女真复姓”“蒙古复姓”“满洲复姓”,以及中华南方少数民族的复姓流派。
在《中国姓氏大辞典》中显示,中国从古至今各族用汉字记录的双字姓有9012个、三个字的姓有4850个、四个字的姓有2276个、五个字的姓有541个、六个字的姓有142个、七个字的姓有39个、八个字的姓有14个、九个字的姓有7个、十个字的姓氏有1个。
复姓在中国曾经是很多的,但是现在这有些复姓已经基本消失,像公孙、即墨、公良、第二等,都已经很难找到。
到现代,因为中国的人口太多,导致了很多重名的。
曾经有一段时流行单姓改复姓,但是这些后改的复姓在本质上并不算是复姓,因此也并没有被国家列为复姓。
百年难解秘密:全世界人种都来大西种族
根据巴哈马群岛附近海底石灰岩的分析,证明它在1.2万年前曾存在于空气之中,也就是说这里曾经是陆地。
那些富于想像的探索者怀疑“大西国人”可能还活在百慕大海底。
有很多人怀疑,那些无法解释的“历史超级文明”遗迹是外星智慧的杰作,而大西国上的人就是外星生物,那么,大西国就是外星生物在地球上的基地。
如果从这个假设出发,摆在我们面前的很多无法解释的谜就更加耐人寻味了,比如,为何世界上各种文明中神话里的神,从天上下凡后都在某一天到海里?为何美洲大陆的神总是来自东方,而欧洲大陆的神总来自西方?这表明,也许有一个共同的大西洋起源。
百慕大海底的世界 游戏中的大西国人形象。
古人类学家们猜测,可能存在过一个大西种族,她包括爱尔兰人、威尔士人、布列塔尼人、巴斯克人、安达卢西亚人以及柏柏尔人等。
这些人具有共同的伦理,讲的是一种相似的喉音重的方言。
全世界的人种都来自于同一个种族——大西种族 方言中某些音在希腊-拉丁语系中没有,然而可以在尤卡坦的玛雅语中找到这些同样的古怪的音。
有些不明飞行物学家认为,这些人的最初祖先来自外星,后来在海底洞内过穴居生活。
历史北欧人的浮雕像,它和南太平洋出土的文物以及非洲的工艺品极为相似。
按照人种学家的说法,全世界的人种都来自于同一个种族——大西种族,这个现象的出现就不足为怪了。
两位英国人曾在1952年对5具在秘鲁库斯科发现的印加干尸做了血液分析。
其中一具属于C—E—C型(即RH),这种血型的人在世界其他地方从未见过;另一具属于D—C型,这种血型在美洲印第安人中极其稀少。
由此可见,大西洋一侧的印加人,另一侧的巴斯克人和埃及人,血型都与周围民族不同。
这会不会就是假设中的来自外星的大西国人的血型呢? 考古学家挖掘出的古物种化石。
这些化石的样子奇形怪状,实在看不出它们是由什么物种的骨骼演化而成的。
难道是什么外星的智慧物种?如果它们曾经在远古时代造访过地球,那么它们还会来的。
我们期待着它们的光临。
大西国的存在是可以肯定的,但它是否是外星在地球上的基地,这恐怕还有待进一步的考证,然而从宇宙的观点出发去解释神奇莫测的世界,已成为当今时代的时髦之举。
科学家曾在意大利北部地区找到了被掩埋的类人物骷髅的残骸 若是真的在过去的几千年之间曾有过物种来访地球,那么我们今天可能还会面对来自宇宙的智慧物种新的来访。
卡尔·萨根认为,地球在地质时期曾经有过上万次银河系文明来访过。
一位瑞士科学家曾在意大利北部地区找到了被掩埋的类人物骷髅的残骸。
他认为这已有1000万年的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