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变态婚俗:洞房前公婆当众教新人以房术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3-16 点击数:
简介:,处女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不独小康人家娶妻,富室纳妾、买婢也一般要求对方是处女,对处女的检查也是最基本的要求。

当然人们认为,最靠得住的办法还是新婚时看女子是否有落

【千问解读】

,处女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不独小康人家娶妻,富室纳妾、买婢也一般要求对方是处女,对处女的检查也是最基本的要求。

当然人们认为,最靠得住的办法还是新婚时看女子是否有落红。

实际上,不止是俞樾所说的永平地区,全国各地此类习俗极为普遍。

新婚之夜检查新娘是否处女就成了婚礼中不可少的仪式,贺客们都极关心男方在翌日清晨出示新娘“落红’的标志。

若新娘果为处女,男方还要向女方送去上书“闺门有训,淑女可钦”的喜帖,而女家也以此夸耀邻里;若新娘已非完壁,则常会发生被男方所休的悲剧,而女家亦颜面尽失。

为了保全颜面,有女之人家就要从小防范,尽力使女子不离闺阁一步。

网络配图 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三讲到直隶永平府婚俗,女子出嫁之日,其家往往要派人到夫家打探消息,如果次日一早,夫家,宾客杂至,则大喜。

否则“女家为之丧气”。

何以如此?原来,当地风俗,新婚之夜,要查看新娘是不是处女,如果是,婚礼一切照常进行。

否则,夫家动静杳然,新娘是不是为夫家所接受,女家不敢争,悉听夫家处置。

一次,有人家嫁女于,李家以新娘相貌不好,很不满意。

新婚次日,借口女子不是处女,不举乐,叫媒人把女子送回了娘家。

这女子从小失去了母亲,与哥嫂同住,嫂子知道女子肯定不曾与男子有过肌肤之亲,悄悄问明女子新婚之夜的情况,原来新郎并未与之同房。

嫂子说,如此,怎么证明我们家小姑不贞呢?于是把此事告到了县里,县官派人验证,这女孩果然还是处女。

于是判令李家鼓乐齐奏,把女子迎回家中,保全了这桩婚事。

《槐西杂志三》讲了这么一件事:无锡地区有个女子,已聘于人,有人看上了她,想要娶她为妾,于是到聘她的夫婿家散布流言,说她不贞,在外面有相好的了。

婿家于是提出毁婚,焦氏之父就告到了官府。

无奈散布流言的人布了局,不仅有证人,而且有承认与女子相好的“奸夫”。

焦氏见事急,请邻家老妪把她带到婿家,面见了未过门的婆婆。

焦氏说,与其见官,在官媒面前出丑,不如就在您面前出丑吧。

女子贞与不贞可以请您亲自来验证,于是关门脱衣,请婆婆亲验。

果然,这女子还是处女,案子不审即明。

这个故事今人看来或许有些奇怪,实际上它却是清代极普通的风俗,不独永平府与无锡,全国地区普遍存在。

那时人们倡导女子贞洁,要求女子婚前一定是处女,否则就是天大的丑闻,男方家族不仅可以不接受新娘,还可以索还聘礼,要求女方家族赔偿结婚花销及所有损失。

为什么中国人有如此严格的处女要求,并形成这样的社会风俗呢?这一切源于中国农业社会中对女子的贞洁的要求。

汉族先民很早就进入了定居农业的生产方式中了,在社会分工中,女性被排斥到辅助性劳动中,女性身份也由此转变为从属地位。

汉族父系家长制社会中,家长及其他男性家庭成员,要保证家庭权力和财富能在自己的后代中继承,就必须确保其妻、妾所生的孩子是自己的纯正血统。

而为保证“种”的纯洁性,就必须杜绝妻、妾们的婚外性关系,要求女性在性生活上的“专一”守贞。

于是,对女性提出了“”的贞节要求,并制订了一系列的隔离男女、封闭女性的隔离制度。

这里实际上包涵了这样的内容:女子婚前须与直系亲属以外的男性隔绝,婚后只能与丈夫一人有性关系,如果丈夫不幸亡故,则女子须守贞终生。

这是汉族定居农业社会要求女子单方面实行性禁锢的一种道德观,其基本要求,就是要保证男子对女子占有权的唯一性,无论婚前婚后还是死后。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这种观念总体上呈现日益强化的趋势。

网络配图 在此种社会观念之下,中国从起就有了处女检查的事,人们很早就发明了对处女的检验方法。

如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养生方》中就有了关于“守宫砂”的记载:“取守宫置新瓮中,而置丹瓮中,令守宫食之。

须死,即治,轧画女子臂若身。

如与男子戏,即不明。

”此种方法,就是用丹砂喂养蜥蜴,然后把它捣烂,这就成为一种红色颜料,把它点在女子手臂上,终年不褪。

如果她与男性有了“亲密接触”,这红色就会褪掉,所以蜥蜴又名守宫。

如此,只要看女子手臂上有无“守宫砂”,就可以断定她是否是处女了。

张华所作的《博物志》中的记载,与上述《养生方》几乎完全一样。

当然,如以现代科学的眼光来看,这种做法的可靠性是很值得怀疑的。

理学倡明,对女子贞洁的要求达到新的高度,人们对处女的崇尚也逐渐达到了高峰。

那时,道教理论也有很大发展与传播,道教中的“房事”理论认为,男女性事,重要的在于采阴补阳,尤其重视男子在与处女的交合中,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

这对人们的处女嗜好也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陈东原先生在《中国妇女生活史》中说:“到了宋代,我发现对于妇女的贞节,另有一个要求,便所谓‘男性之处女的嗜好’了。

古代的贞节观念,很是宽泛,到了宋代,贞节观念遂看中在一点——性欲问题——生殖器问题的上面。

从此以后,女性的摧残,遂到了不可知的高深程度!”明清时代,处女要求已成时俗,不仅民间有多种检查处女的方法,官方也有专门负责此事的人员。

网络配图 这种检查的目的主要察视是否是处女。

如在永平所发生的这个案子,县官就派人验证王家所嫁之女是否是处女,这个验证结果就成为了案件判决的最重要依据。

官方负责这项工作的,有官媒、稳婆之类的人员,上面讲到无锡县的故事,就曾提到案子到官,要经过官媒来检验是否处女,在民间则大多委托男方的女性亲属或媒婆去办理。

据说明清时民间最常用的方法是,令被检查的女子坐于装有草木灰的便桶,设法让她发笑,然后看桶中的灰是否有被气吹动的迹象,如有,则女子已经不是处女了。

清代,处女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不独小康人家娶妻,富室纳妾、买婢也一般要求对方是处女,对处女的检查也是最基本的要求。

当然人们认为,最靠得住的办法还是新婚时看女子是否有落红。

实际上,不止是俞樾所说的永平地区,全国各地此类习俗极为普遍。

新婚之夜检查新娘是否处女就成了婚礼中不可少的仪式,贺客们都极关心男方在翌日清晨出示新娘“落红’的标志。

若新娘果为处女,男方还要向女方送去上书“闺门有训,淑女可钦”的喜帖,而女家也以此夸耀邻里;若新娘已非完壁,则常会发生被男方所休的悲剧,而女家亦颜面尽失。

为了保全颜面,有女之人家就要从小防范,尽力使女子不离闺阁一步。

在广东一些地方,新婚之夜,新娘为新郎脱靴,新郎就交给新娘一幅白帕,用来保留新娘的“落红”。

如果新娘当夜有落红,则合族大喜。

三天回门时,就要送烧猪到娘家,富贵人家甚至送烧猪达数十头之多。

所以女家在嫁女之日,多惴惴不安,惟恐烧猪不至。

如烧猪不来,家人对坐愁叹,引为大辱。

烧猪一到,则举家相庆,大张旗鼓迎接烧猪,认为是家里教养有方,不辱门户。

把烧猪分送戚友,加上红色馒头若干,就是人们所称的“麻蛋”。

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新娘接到婆家后,先不举办任何庆典,直接送入洞房,即与新郎同寢。

一家人和亲友都在新房外等候。

不见到新娘的“喜帕”,人们概不道贺,如新娘不贞,不仅不是喜事而且还是大辱。

少顷,新郎从房中出来,手上捧着一个红盘子,上盖红布,里面装的就是保留有新娘落红的“喜帕”了。

这时,新娘家里已备了一顶大轿在门外等候,新郎捧着喜帕直接登轿,去新娘家中报喜。

如果新娘不贞,则,直接迫令其上轿回家,接下来就是双方打官司、索还聘礼之类的纠纷了。

在这里,新婚夫妇的交拜成礼,都要等有了“喜帕”之后,可见处女问题是个至关重要的大事。

网络配图 嫁娶之间,还有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所谓“闹洞房”了。

闹房之俗至今各地多有保留,许多地方仍保留有闹房时整治新娘、新郎乃至于公婆的情况。

清代,比较文雅的闹房如醴陵,“是夜,众宾集房中,歌诗赞烛,曰闹房”。

很多地方,则多方戏谑,无所不至。

江苏淮安闹房,把来宾分为儿童和成年两组,结婚之家请能言之人专门接待,儿童闹房者主要是唱“闹房歌”,歌词中涉及男女之事,“多不堪入耳之语”。

成年组主要是针对新娘,“淫词戏语信口而出”,“任意调笑”,一般男家都会听之任之,无可奈何,有的地方甚至有越闹得欢越受男家欢迎的情况。

福建石澳地方,男方请六名美少年前往迎亲,称之为“替新郎”,女方则请数名女伴,叫做“新阿姨”。

新婚之夜,替新郎与新阿姨们聚齐欢饮,“谐谑嘲笑,罔有顾忌”。

值得注意的是,清代各地的闹房习俗中,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就是人们的话题与行为,都与性有关,闹房的动作、歌词都有很多性的意味。

最典型的如湖南衡州闹房,除了命令新郎新娘作一些类似男女交欢的动作之外,还有一个内容就是“打传堂卦”。

主要请出村中最滑稽的人扮演堂官,这堂官把脸用墨汁涂黑,扮成丑角,礼服有荷叶,朝珠用算盘珠代替,大帽子顶上用红萝卜和大蒜做成顶戴花翎,旁边还站立着一班差役。

一声令下,把新郎新娘和公公婆婆四人带上堂来跪下,堂官下令公婆二人当众教新人以房术,就是要讲明男女结婚要怎样性交。

公婆二人讲完,还要叫两位新人复述一遍,如不听从,甚至可以用鞭子动刑。

当地有时还在结婚之期请一两位容貌出众的“伴娘”、“喜娘”之类,吸引人们的注意,任来客随意调笑,甚至发生苟合,无所不至。

网络配图 此类闹房习俗,有一个基本特点,就是性的戏谑,今天的人们看来,当然是极不文明、不雅观的。

但其间有个内容却是应该说明的,那就是,这个闹房实际上也含有性教育的内容。

中国古代,男性由于接触社会,性教育往往于自然而然之中完成,而对于女性就不那么容易了。

在“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原则下,很多女孩子到了要结婚的年龄,对性的问题仍然所知甚少,甚至一无所知。

这种情况下,临近结婚的日子,在新娘这边,其母亲就要对她进行性问题的说明了;在新郎这边,由其父来承担这项任务。

但在那个年代,即使是父母,有些话也不好齿的。

于是就有了两种方式,一种是用“压箱底”的图画或雕刻、实物来对性事作说明,近年在江浙等地发现了不少此类实物,还有的人家藏有所谓“春宫画”,也是起这个作用的。

清人李渔写的情色小说《肉蒲团》中,铁扉道人的女儿“玉香”,“生得,无人可比”,“又且读了一肚子书,凡诗词歌赋皆做得出”。

但这女孩从未出过家门,对外面的事物一概只有书本知识,“他家的闺门严谨,又不走去烧香,又不出来看会,长了一十六岁不曾”。

这样的女孩儿如行性教育呢?书中的主人公未央生娶了她后,就找些春宫画之类的东西来给她看,实际上也是一种性启发。

另一种方式就是通过“闹房”来解决了,旧时男女结婚之前往往连面也没见过,通过这种无所顾忌的“闹房”,使两个新人在入洞房之前,先多少有些熟悉。

同时,也可以通过这一闹,来加强进行性的说明与教育了。

如上面衡州的闹房,命令公婆二人当众教新人房术,并叫新人复述其所讲内容。

虽属戏谑之甚,却也于喧闹中加入了性教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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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时候有食品安全法吗?如果食品不合格会有怎么样的处罚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牵动着每个家庭的神经。

那么,应该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呢?在我国古代的历史中是否有可以借鉴之处呢? 悠悠的历史长河里,古人们早就想到保证食品安全的方法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古人都是怎么做的吧。

一、篇 大唐盛世之中,酒楼林立,商业兴隆,您看那牧童的手指随意一指,就是一片旷古未有的繁华璀璨。

这令人沉醉的灯火阑珊之中,藏着的正是大唐对于食品安全的严格把控。

人早已有了他们自己的食品安全法——《唐律疏议》。

据记载,按照唐代的法律,如果食品发生了变质,经营者就必须立刻销毁食品,否则就会受到杖打九十的处罚。

唐代的保鲜条件远远不如现在,食物也不像现在这么丰富。

因此总会有些经营者心疼成本,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出售劣质食品。

针对这一现象,唐律也做了明确规定:如果经营者由于经营变质食品导致他人生病的,就罚流放一年,如果导致他人死亡的,就会被判处绞刑。

唐代政府重拳治理食品安全的决心是坚定的,因为古代医疗水平落后,一旦食品安全把控不严很容易发展成疫情,这样的后果对于古人来说非常严重。

因此古人们也时刻把保证食品安全放在心上。

唐代人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可以通过当时的法律条文来体现,除了对售卖劣质食品的经营者严加惩处外,唐代人还将食物中毒细分成故意和无意两种,再制定相对应的律条分别管理,这些细节无一不说明唐代人对食品安全的严格要求。

不过,虽然唐代人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却还是有黑心的商家铤而走险坑害顾客,就曾经不幸成为了受害者。

有一次,柳宗元身体不适去看医生,医生跟柳宗元说:“你这只是一点小病,买点茯苓来吃就会好的。

”于是柳宗元非常听话的买了茯苓来每天按时吃,谁知道他的病不但没好,反而更严重了。

医生很奇怪,自己的方子没问题啊。

柳宗元也很奇怪,强烈的探索心驱使着他去寻找问题的真相,结果几经波折之下,竟然让柳宗元发现原来是药店用老芋头冒充茯苓卖给他了。

柳宗元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卖假药的商人落在柳宗元手里也算倒了霉,不仅被判了一年流放,还被柳宗元写到《辩茯神文并序》一文中,千秋万世背着诚信的污点。

二、篇 历史的风云瞬息万变,转眼间,汴梁取代了长安的繁华。

《清明上河图》中空前繁荣的宋代向我们走来。

宋代作为承袭唐律的朝代,它对于食品安全的把控在唐律的基础上更进一步,除了如唐代对食品安全的严格要求外,宋代还想出了许多保证食品安全的新方法。

据《武林旧事》记载,宋代为了应对繁荣的商业市场以及众多的酒肆店铺,专门成立了各行各业的行会。

官府要求所有的相关人员都必须加入行会,并且登记造册,否则就不许从事相关的行业。

这有些像现代的从业资格制度,不过宋代的行会还承担了一部分行政工作。

比如各种商品的好坏首先要由各个行会审核把关,行会的领袖有权根据商品的好坏制定售价。

行会的定价权可不是那么好拿的,如果商品出现问题,那么行会要承担连带责任。

这促使行会从专业的角度先行确保售卖的商品安全无忧。

等到行会筛选过的商品流入市场后,政府就开始监督食品安全了,宋代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在唐代的基础上更为严格。

据《宋刑统》记载,宋代经营者哪怕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腐败食品卖给了他人,也会被杖打九十,除非这个经营者立刻将腐败食品销毁并且不产生严重后果。

不仅如此,宋代人还十分重视餐厨卫生。

宋朝政府规定,售卖食物的人必须把食物放在干净的器皿中出售,餐厨垃圾也不能直接往河里倒以免污染水源,这些措施都极大的保障了人们的食品安全。

同时,宋代茶叶贸易发达,常有不法商人试图将茶叶以次充好谋取暴利,为了杜绝这一现象,宋朝政府出台了“开汤审评”的检查法: 有专门的官员现场泡茶,然后通过检验茶汤的颜色以及是否有杂质来判断茶叶的好坏,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人,立刻严惩不贷。

三、其他篇 其实,我国古代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早在《礼记》中就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的记载,意思是没成熟的果子不能售卖,以免造成食品安全隐患。

无独有偶,也曾规定过:“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

当燔弗燔,及吏主者,与盗同法”意思是有问题的肉类要立刻销毁,不然售卖者连同管理食品安全的主官都要受罚。

到了清代,食品安全的重视也一如既往,曾有酒楼掌柜在卫生检查时,被发现将食品堆放在厕所旁,结果就因为食品安全隐患受到了打四十下手心的处罚。

民以食为天。

正是由于食品安全关系到,因此历朝历代的官府无一不是将其当作生命线守护。

或许我们日常生活中小小的一副碗筷,一碟小菜,就浓缩了几千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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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古时候最早的监狱长什么样?

从古至今,有好人就有坏人,有胜利的一方就有失败的一方。

在史前时期,对于战败方的人,胜利方处理的方式很残忍,要么直接杀掉,要么用来活祭,很难善待他们。

据后世史料记载,战败之后,不但杀了他,而且把他的皮剥下来崩在鼓上,还经常敲击,发出雷鸣般的声音。

那么,对于那些一时不能杀死的人犯人或者奴隶来说,怎么处理呢? 自然是要关押起来,关押的地方就是牢。

所谓牢,原本是拴着牛羊的地方,可见当时的犯人或者奴隶是被当做牛羊来处理的,也需要捆绑起来。

实际上,牢是在才出现,在商朝之前,牢狱的雏形是“丛棘”。

众所周知,夏商时期,中国刚进入文明社会没多久,生产力还很低下,人口也很少,连铜制工具都还是稀有物品,夏后商后所居住的宫殿也不过是茅草房。

所以当时的国家没有足够的条件,去建造壁垒森严的监狱。

故而,为了处理战俘和罪犯,人们只能用非常简易、粗陋的丛棘,来关押这些人。

丛棘,是我国古代最早的监狱形态,严格来说还算不上监狱。

所谓棘,就是荆棘。

荆棘是一种野生植物,也叫“酸枣”,这种植物最大的特点就是枝上有很多长长的尖刺。

秋季以后,枝干老化,荆棘上面的尖刺会变得更硬,堪比铁钉,锐利异常。

所以常用来鞭打犯人,古人为表自己道歉的诚意,还常常,就是身上背着荆棘条,希望别人来鞭打自己。

荆棘极易伤人,后世许多武器也是模仿其而来,比如狼牙棒,流星锤等等。

为了防止战俘和罪犯逃跑,人们就从山上砍来很多荆棘,编织成墙,围成一圈,然后把这些人手脚捆着,丢在里面。

荆棘枝丛稠密,刺儿多、又很坚硬尖,用荆棘围成的地方,猫不能钻,狗不能入,鸟儿也不敢落在上面,更不用说人。

所以用荆棘丛来关押战俘和犯人,十分安全,根本不需要再派人监视。

这就是史书上所说的“系用徽墨,置于丛棘”。

后世的牢房虽然不再使用荆棘,但却还保留着荆棘的影子。

时,关押死囚犯的监狱上面,就会有铁丝网,铁丝网上面有许多锋利的铁丝头,密密麻麻,直如铁制“荆棘”。

这些铁荆棘的作用,就是防止犯人越狱。

这种铁荆棘至今仍有,可见丛棘的历史悠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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