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不赦指的是哪十恶?古时候是如何惩处的

【千问解读】
法律是立国之本,若一个国家没有法律支撑,那将无以成国,的《唐律疏议》是最早最完整的法典。
唐朝有笞、杖、徒、流、死五刑,其中对犯“十恶”罪尤为严重。
《唐律疏议》把“十恶做首篇”,其意义便是儆诫百姓,不要对礼教进行无谓的排斥,要对这一阶层钦敬之忱。
“十恶”罪行早在西汉时期便已稍见雏形,但当时其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却不统一。
据《唐律疏议》载:“事类有十,故称十恶。
然汉制九章,虽并湮没,其不道不敬之目见存,原夫厥初,盖起诸汉。
” 这就是说西汉的“大逆不道不敬”罪,就是“十恶”罪的立法基础。
而早在隋唐以前,民间流传有十恶之说。
如南朝《断酒肉文》中即曰:“行十恶者,受于恶报;行十善者,受于善报。
” 隋代初年,制订《开皇律》,完善了“十恶”定罪的条目。
《·刑法志第二十五卷》中曾有记载:“开皇元年……更定新律(指《开皇律》)……又置十恶之条,多采后齐之制,而颇有损益。
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遇)赦犹除名。
” 从之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所以,民间就有了“十恶不赦”之说。
唐朝时,编写《唐律疏议》,又将“十恶”做出具体解释和规定。
在君主专制的,帝王被许以特殊身份,常常以天子自喻,世人皆将君主看作上天意志的传承者。
《周礼》中记载社是东、南、西、北、中五方的土地神,稷是掌管稻、黍、稷、麦、菽等五谷的田官长。
而帝王,则是祭祀谷神与土神的人间使者,若有谋反之举,则帝王难测,则社稷难安,百姓的作物便得不到保障。
在愚忠与愚钝的簇拥下,世人将对帝王心怀歹念的行为,称作“谋反”,这便是第一恶。
《》云:“君亲无将,将而必诛;谓将有逆心,而害于君父者,则必诛之。
” 唐律虽如此严厉,可在现实中,还是人情大于法律。
如李世民长子李承乾谋反,理应罪当处死,可却因李世民一句话,被贬为庶人。
李世民甚至一度遭到谏臣“弹劾”,直呼自己因私爱忘掉国规,饱读的,尚且都有私心,何况是寻常百姓呢? 第二恶为谋大逆。
所谓谋大逆,便是上天降罪于人,干纪犯顺,违道悖德,专指毁坏宗庙、山陵及宫阙之人。
第三恶为谋叛。
即投靠外敌或投奔伪朝之举。
第四恶为大不敬,大不敬分为四类。
一类是不敬神明,在佛像前偷盗祭祀之物,其中为地祗,所用之物刚被建造出来时,就赋予其法律意义,而祭祀用的酒水,若不在佛像前,便是无主之物,纵使被偷窃,也不归为“十恶”。
第二类便是对御用之物有所懈怠,包括为帝王裁制衣服时的小失误。
建造御幸舟船时的小瑕疵等之类的琐事,纵使物品还未呈现给帝王,也已经犯了大不敬之罪,其中还包括给帝王开出的药物存在差错,食物犯了禁忌等。
第三类是在言语上讽刺诽谤帝王。
第四类是指对传递敕令有抵触情绪或不施臣子之礼节。
第五恶为不道。
不道多指传习蛊毒或用蛊毒害人,若饲养蛊一事未成功,则不列入此列。
第六恶为恶逆。
《唐律疏议》有云:“父母之恩,昊天罔极。
嗣徐妣祖,乘奉不轻。
枭镜其心,爱敬同尽,五服至亲,自相屠戮,穷恶尽逆,绝弃人理,故曰恶逆。
” 所谓五服,是指: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恶逆一罪不仅存在于父母孩子之间,还存在于叔伯以下亲属之间,若谋杀已遂,则可定罪,若谋划未遂,则归为不睦。
恶逆与不睦二罪,虽只是成功与否的差别,可在施罚时却大有不同,恶逆一罪,罪无可恕,一旦定罪,便立即执行死刑。
而犯不睦罪者,虽被原籍除名,可却有被赦免的机会。
第七恶为不孝。
依其字面意思,不孝便是不孝敬长辈,除此之外,告发祖父母,父母,用诅咒来获得宠爱,均属不孝。
但若用诅咒来使人遭遇噩难,则为恶逆。
《礼记·内则》有云:“孝子之养亲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以其欲食而忠养之”。
不孝还包括在服丧期间擅自结亲,其中若得父母允许,则不列入此列。
唐律规定,男子在服丧期间,纳妾要免去其官职,女子在守孝期间做妾者,其罪要减轻三等,此两者,皆不列入不孝。
在服丧期间,吹奏乐器或雇佣他人吹奏,未满丧期便穿华服者等皆要判罪。
父母去世创巨尤切,闻即崩陨,擗踊号天,可偏偏有人谎报双亲死讯,这样的人也要列入不孝,若父母去世,隐瞒死讯者,则不列入。
第八恶为不睦 《礼记》讲究讲信修睦,《孝经》倡导民用和睦,故九族之间不能和睦相处者称为不睦。
不睦不仅是不和睦,还包括谋杀五服之内的亲属。
若谋杀叔伯这样隔辈的亲属,则列入恶逆,若谋杀致死,也列入恶逆。
古代闹饥荒,时常发生的例子,故唐律规定,卖五服之内亲属者,无论当事人知情与否,都为不睦,若没有成功卖出者,则不列入此列。
第九恶为不义 礼之所尊,尊其义也,这里的不义便是指背弃道义乖违仁心之举。
第十恶为内乱 这里说的内乱,并不是指国家内乱,而是指男女关系的混乱,《左传》说:“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易此则乱。
”男女之间互相亵渎的禽兽行为,违背礼教,会被判以内乱。
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此十恶又被称为十恶不赦。
从这十恶便可看出《唐律疏议》的局限性,它虽是一部完整的法典,可它的天平却倾向于贵族阶级,它对皇室有极大的包容性,却极大限度地服务于封建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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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维尔事件是真的吗? 奇怪飞行物
主要内容讲解是:1947年,罗斯维尔空军基地附近发现一架坠毁的庞大圆形飞行器,当时基地司令签署发文称该飞行器为飞碟,菜叶网,直径约10米,分为内外舱,并在内舱中发现了疑似外星物种的尸体。
该新闻引起1947年,罗斯维尔空军基地附近发现一架坠毁的庞大圆形飞行器,当时基地司令签署发文称该飞行器为飞碟,直径约10米,分为内外舱,并在内舱中发现了疑似外星物种的尸体。
该新闻引起了大轰动,一时间吸引了全国的目光。
然后几个小时之后,军队指挥官紧急召开了一个记者会澄清:军官犯了严重错误,根本没有飞碟。
短时间内的消息反复变化,使得事件更加扑所迷离,在人们口口相传中,事件也变得更加奇怪,有人说这是军方为了保护秘密而采取的措辞,也有人说只是为了掩盖军方在此次事件中犯的低级错误。
这个事件在30年后才真正火起来,众所周知那时候刚好处于美苏冷战时期,有分析人士就指出,这个事件其实就是为了迷惑俄罗斯当局,想要保持美国在冷战时期的领先地位。
直到2000年之后,相关文件才陆续解密,科学家在阅读考夫曼留下的笔记之后发现,“罗斯维尔”事件其实根本不存在。
俄罗斯方面认为这个事件只是美国为了掩盖其导弹坠落的真相,飞碟是虚构的,被解剖的外星物种也是伪造的。
根据息图演示,没有任何物体在地球物理定律之外以高速超过90度甚至180度进行转弯,而且在大气层以几千公里的速度飞行而不起火。
根据这个事件,美国则有人提出的论点是苏联的航天器,里面载有纳粹战犯通过人体实验制造出来长相怪异的小孩。
这个事件发生之后,外星物种及飞碟的话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许多人迷恋追逐外星文明,期待地球文明有天能够向宇宙进发。
骊山到底是福地是祸源?秦始皇嬴政又为什么钟情于骊山
西周末年的周幽王与爱妾褒姒曾在这里演出了一场兴起烽火戏诸侯的古代惨剧,从而葬送了西周王朝。
秦始皇嬴政建陵于此,也造就了二世而亡的悲剧。
骊山到底是福地是祸源?秦始皇嬴政又为什么钟情于骊山,建陵于此呢?从中国历史的传统风水之说看,骊山绝对是一块福荫之地。
古人把墓地的选择看做一件造福于子孙后代的大事,尤其是秦始皇嬴政这个企图传之于万世的封建皇帝自然对墓地的位置更加重视。
《水经注》载:“秦始皇嬴政大兴厚葬,营建冢圹于丽戎之山,一名蓝田。
其阴多金,其阳多玉,始皇贪其美名因而葬焉。
”骊山之南的蓝田玉着称于世,现代地质队曾在骊山北麓开凿金矿。
从视死如视生的传统观念分析,秦始皇嬴政死后还想把这里的金和玉占为己有。
此外,秦始皇嬴政陵园南依骊山,北临渭水,其东侧还有一道人工改造的鱼池水。
按《水经注》的记载:“水出骊山东北,本导源北流,后秦始皇嬴政葬于山北,水过而曲行,东注北转,始皇造陵取土,其地于深,水积成池,谓之鱼池也……池水西北流途经始皇冢北。
”而《两京道里记》载:“始皇陵南有尖峰,名曰望峰,言筑陵者望此为准。
”根据勘察,秦始皇嬴政陵封土中心顶端以及外城垣的南北两门与其南边的骊山最高峰望峰南北相对在一条直线上。
而每一道峰脊似一个花瓣,秦陵就在花蕊位置。
民间称始皇陵为“莲花穴”就是这个道理。
由此不难发现秦始皇嬴政陵的风水特点是,南面背山,东西两侧和北面形成三面环水之势。
如此一块风水宝地,也就不难解释为何秦始皇嬴政会选中骊山为自己营造身后帝国了。
可以说秦代依山环水的造陵观念对后代建陵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西汉帝陵如高祖长陵、文帝霸陵、景帝阳陵、武帝茂陵等就是仿效秦始皇嬴政陵依山环水的风水思想选择的。
以后历代陵墓基本上继承了依山环水的建陵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