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概念是什么?故意伤害罪能减刑吗?

如果仅致人轻微伤,则不构成犯罪。
(二)如果行为人仅具有殴打的意图,只是希望或者放任造成被害人暂时的肉体疼痛或者轻微的神经刺激,
【千问解读】
一、故意伤害罪报案材料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轻伤、重伤和伤害致死是法定的三种伤害结果,直接影响故意伤害罪的轻重程度进而影响其量刑幅度。
如果仅致人轻微伤,则不构成犯罪。
(二)如果行为人仅具有殴打的意图,只是希望或者放任造成被害人暂时的肉体疼痛或者轻微的神经刺激,则不能认定有伤害的故意,因此不构成犯罪。
(三)如果行为人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会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事先没有明确的认识,则按照结果来认定。
(四)在被害人承诺伤害的情况下,对造成重伤的应该认定故意伤害罪,因为造成重伤的行为通常是对生命造成了危险的行为,而经被害人承诺的故意杀人毫无例外地成立故意杀人罪;对基于被害人承诺造成轻伤的,不宜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二、故意伤害罪的概念与构成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
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
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
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
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
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
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
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日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
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
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
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
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
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
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 (未遂)定罪量刑。
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
三、故意伤害罪能减刑吗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分子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那么故意伤害罪可以减刑吗?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键词: 故意伤害罪的概念 故意伤害罪报案材料
2025年警校最新政策:报考警校的政审要求与条件是什么?
而报考警校的政审要求与条件之一就是考生必须是思想先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有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等想法的学生。
一、2025年警校最新政策有最新消息显示,2025年警校政审将发生改革调整,把政审环节划分为个人背景调查和政审两个部分,其中前者由当地相关部门组织调查,而后者更强调学生对个人情况的自述,学生可以尽情地自我展示。
这个改革政策带来的好处是明显的,虽然个人背景调查是无法避免的,但如果能将其单独划分出来,政审的难度就会明显降低。
相关好处可总结为以下两点:1、学生的自主权增加了,结果更加公平学生不再是被动接受调查,可以自主表述个人情况,通过相关学业材料来展示自己的优秀素质和品德,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态度。
也因为没有了其他因素干扰,政审结果反而更加透明公平了。
2、个人压力减轻这一环节纯粹是为了审查个人能力、品德、素质等,考生不用再担心其它客观原因导致政审不过关的问题。
二、报考警校的政审要求与条件在新政策还未落实之前,大部分警校的政审要求和条件都是一致的,具体如下:1、考生本人思想先进,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和法律观念强,愿意并适合公安工作。
2、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良好。
注意,如果考生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则无法通过考核:1、考生本人政治思想落后,反对言行四项基本原则,有流氓、盗窃、吸毒、品行不良等不良行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放荡。
还有犯罪嫌疑人还没有被澄清。
2、影响较大的直系亲属及其近亲属在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直系亲属或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关押的罪犯或犯有严重政治错误,本人划不清界限的。
三、更多警校报考条件报考警校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条件要求,这类仅列举几个:1、报考对象报名参加了当年高考,且户籍符合院校明确要求规定的考生。
2、年龄限制16周岁-22周岁。
3、身高限制男生170cm及以上,女生160cm及以上。
4、视力限制双眼裸眼视力在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等问题,具体以各院校发布的招生要求为准。
西方神话中最强的龙是什么
除此之外关于东西方巨龙实力谁高的争论也始终存在,就好比说在东方神话里面的烛龙,作为创世神之一,它的一举一动都能令天地为之变色,同样西方传说里面也有那些动不动能灭世的恶龙。
在西方传说中它所代表的是一个种类,分别是白龙、黑龙、绿龙、红龙、蓝龙,相对应的也是中国古代五行之说的水系、土系、木系、火系和金系。
白龙生活在极寒的冰雪世界,擅长寒气攻击成年后可控制周遭气候。
黑龙生活在黑暗沼泽之地,擅长吐射酸液带有极强的腐蚀性,生性极为贪财。
绿龙生活在雨林之中,攻击方式也是吐射酸液,成年之后可以控制森木植被。
红龙生活在气候相对温暖的地带,攻击方式吐射火球,成年之后增强感应力有点类似于神话故事中的顺风耳。
至于蓝龙,擅长的攻击方式是雷电,喜欢把巢穴建在沙漠地带,经常抢掠骆驼作为食物。
银龙在西方传说中他的形象也是有点特殊,喜欢跟人类打交道,擅长变化之术,所掌握的能力一个是控制金属,一个是空间力量。
据传闻它的鳞片可以打造出最为锋利的宝剑,关于空间力量具体的描述有点类似于瞬移,菜叶网,敌人永远都无法预测它下一秒会在哪里出现。
居住环境因为跟红龙相近,所以两种巨龙也会经常发生冲突。
金龙长相上跟中国一些神话剧的金龙有点相似,就是多了一对翅膀,成年后会有很深的须髯,关于他的实力也是最为奇怪的,从未有任何战斗过的传说。
身旁永远围绕着一群巨人侍卫,喜欢与他们签订终身契约,也是西方神龙中代表智慧与正义的存在。
撒旦作为圣经中记载的魔鬼,最开始曾是天界地位极高的天使,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他渐渐对于自己的定位出现了迷茫,权力也使它的欲望空前膨胀起来。
不久后天界将近三分之一的天使跟着他叛离上帝,另一方面他还诱惑亚当夏娃吃下苹果使罪恶降临人间,由于撒旦堕落成魔鬼后化为古蛇(古蛇所指的也是西方神话中的龙),光从战斗实力上分析他就跟五色龙之类的拉开了一大截距离,不过圣经中记载他最后的结局被丢入了硫磺湖中受尽折磨。
黑龙皇尼德霍格欧洲不少神话故事中都有他的出现,据传闻在一个通往亡灵国度"尼伯龙根"的路上,存在着一棵世界承载世界生命的树,黑龙皇就潜伏在其根部慢慢蚕食。
因此出现了不少预言,当尼德霍格将世界树根啃完的时候,也是末日的到来,所有的生物都会毁灭,同时也宣告着诸神时代的终结,或许会是新篇章的开始也或许是一种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