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场婚宴因诺如病毒导致上百人上吐下泻;食用野生淡水鱼患上特发性横纹肌溶解综合征……近来多起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关注。
专家提示,公众一定要警惕“舌尖上”的风险,谨防“病从口入”。
“诺如”进入活跃期 聚餐更要讲卫生
秋冬季正是食源性疾病高发季,诺如病毒在此时异常活跃。
一旦食品供应、卫生习惯、就餐方式出现漏洞,病毒便会趁虚而入。
以近期广东某地发生的婚宴导致大面积食源性疾病的事件为例,宴席菜品量大,厨房超负荷运转,食材中心温度难以保证;冷拼、海鲜集中上桌,菜品从出锅到入口常隔数十分钟,10至60摄氏度的“危险温度区”正是多数病原微生物繁殖的窗口。
中国疾控中心学校卫生中心主任医师郭欣指出,诺如病毒传染性强,全人群普遍易感。
感染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轮番上阵,通常持续2至3天,幼儿、老人和有基础疾病者可能出现严重脱水。
病患的呕吐物会形成气溶胶,如处置不当,容易引发疫情传播。
专家建议,集中赴宴时,老人、孩子、孕妇应避开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等;出现症状后要及时就医,不要自行服用抗生素。
对于学生聚集用餐的学校,应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
一旦出现呕吐物,严格按照“散、盖、消”流程处置,即疏散人员、覆盖消毒、彻底清洁,并用肥皂水或洗手液洗手。
患者需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2小时方可返校。
淡水鱼虾藏隐患 尝鲜千万别莽撞
在我国部分地区,居民喜爱食用味道鲜美的生腌与鱼生。
但是,未煮熟的淡水鱼虾,可能带来健康风险。
“寄生虫感染最常见,主要是肝吸虫(华支睾吸虫)。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感染病中心主任李凌华介绍,肝吸虫囊蚴进入人体后在十二指肠变成童虫钻入肝脏,成虫定居在胆管可存活20至30年,持续破坏胆管壁,慢性感染可引发胆管炎、肝硬化甚至胆管癌。
除了寄生虫,生腌海鲜还暗藏副溶血性弧菌,生腌贝类可能携带诺如病毒、甲肝病毒。
南方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赵卫表示,近期某地一起聚集性疫情中,患者食用彻底煮熟的野生鲤鱼后患哈夫病,即特发性横纹肌溶解综合征。
此外,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副主任医师陈淑如指出,醉蟹、腌蟹等生食吃法也风险极高,容易感染各种细菌和寄生虫。
河蟹死亡后细菌大量繁殖,会产生多种耐热毒素和腐败物质。
因此,须选活蟹,彻底刷洗、去除蟹鳃和内脏,蒸煮至完全熟透。
专家提醒,食用生腌或淡水鱼生后,若出现反复发热、右上腹隐痛、肌肉剧痛或酱油色尿等信号,应立即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饮食史和聚餐史。
大型肉食性鱼类可能汞超标 吃海鱼要会挑
“大量食用银鳕鱼致汞超标”上热搜,海鱼还能不能吃?专家回复:能,但要会挑。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营养一室主任方海琴说,海鱼能提供优质蛋白质、微量元素,尤其是富含人体必需的不饱和脂肪酸,适量吃有益健康。
但是,受食物链蓄积效应影响,处于食物链顶端的大型肉食性鱼类,如鲨鱼、剑鱼、金枪鱼、银鳕鱼等,甲基汞含量通常较高。
小型鱼、淡水鱼、养殖鱼含量通常较低。
对此,专家建议,可通过适量食用三文鱼、鲭鱼等低汞鱼类获得营养,避免长期、高频次食用汞含量较高的鱼类。
孕哺期妇女及婴幼儿尤其要避开高汞鱼种。
策划:张晓松
统筹:吴晶、孙闻
记者:顾天成、李恒、徐弘毅
海报制作:顾天成
这一株株试管苗,正为襄城红薯产业注入发展新动能。
图为试管苗。
“现在主推商薯19、徐薯50两个品种,还有部分储备品种正在观测各项指标,研判性状是否稳定。
”襄城县红薯产业协会会长、襄城县蜜薯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郜朋望着长势喜人的试管苗如是说。
据介绍,襄城县拥有400余年的红薯种植历史,产业底蕴深厚。
依托得天独厚的土壤与气候条件,襄城红薯具有薯型规整、肉质细腻、甜度适中、商品性优异等特点。
过去,在散户传统育苗模式下,种苗极易感染病毒,造成红薯减产、品质退化,难以适配现代化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
针对这一痛点,当地企业主动对接高校与科研院所,引进优质试管苗,经驯化后扩繁,再将健康无病毒种苗供应给农户,从源头守住红薯品质,持续巩固豫中淀粉薯核心产区优势。
红薯脱毒组培育苗的技术攻关离不开科研力量的支撑。
襄城县蜜薯食品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农科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邀请病毒防治领域专家团队长期开展技术指导,对种苗驯化、繁育全流程严格把关。
在繁育本土主推品种的同时,该企业还承接各地种植主体的定向脱毒扩繁订单,培育的脱毒薯苗远销江西、云南、新疆等地。
从无菌组培室培育出的健康种苗,只是产业服务的起点。
郜朋介绍,下一步,企业将立足本土产业根基,打通育苗、托管服务、深加工、渠道销售全产业链条,构建完整产业闭环,为本地红薯种植大户夯实生产经营保障。
一瓶瓶无菌试管苗,承载着万亩薯田的丰收期盼。
这座育苗工厂以科技为引擎,为传统红薯产业注入新动能,让襄城红薯焕发新的生机。
(侯楠楠 方堃/文图)
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现对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潮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6年制售假劣肉制品、网络食品安全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典型案例(第1批),其中一个案例是陈某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6年5月,潮安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对东凤镇一腊味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扣死因不明猪肉原料及半成品(猪肉脯)一批,经检测猪病毒阳性。
该厂使用死因不明的猪肉原料加工肉脯,涉案货值约21万元,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市场监管提示:肉制品原料安全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
本案当事人使用死因不明的猪肉原料加工肉脯,不仅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更触及刑法红线。
广大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务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原料来源可追溯、检疫证明齐全,严禁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的肉类原料加工食品,切莫因小失大、以身试法。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