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少女杀人碎尸案侦破实录:十大女性命案13宗被害案

</p><p> 以防路上无人作陪,她伙同好朋友孙亚宇,计划给宿舍6人下毒。
</p><p> 药一入口,几个不设防的女孩纷纷倒地
【千问解读】
被情所困的女高中生刘珊珊,跟男友分手后郁郁寡欢,竟有了寻短见的想法。
以防路上无人作陪,她伙同好朋友孙亚宇,计划给宿舍6人下毒。
药一入口,几个不设防的女孩纷纷倒地,直到次日才被隔壁同学发现端倪并报案。
6个正值高三,本该有着大好前途的女孩,就这样不明不白地离开人世。
当作始作俑者,刘珊珊已死。
那为好友两肋插刀的帮凶刘亚宇,又是结果?
谋害七条命的情伤
亚宇,你帮帮我好不好,我不想活了,又怕路上太孤独,想带着室友一起,静海一中宿舍走廊外,刘珊珊正在请求好朋友孙亚宇帮忙。
女孩之前有个男朋友,两人在同个班级,朝夕相处感情不错,后来男生变心了,任她挽回都无动于衷。
被抛弃的刘珊珊心灰意冷,一心求死,她想过好几个寻死的办法,后决定服毒自绝。
利用出校门的机会,女孩请好友孙亚宇买来一瓶用于杀虫的剧毒药。
还未完全长大的女孩,对于离开人世也是惧怕的,就想拉着舍友在黄泉路上作伴。
拿着毒药,刘珊珊找到同是113宿舍的好友,让其充当帮手。
如此荒谬的想法,一般人都会拒绝,孙亚宇却相当淡定,不经考虑就一口答应下来。
两人将药分成7份,就这样端进宿舍,招呼起其他舍友。
这是珊珊从家里拿来的药,可以预防肺结核,大家都来喝一点吧,当时,肺结核正在校园流窜,听到孙亚宇这样说,6个女孩纷纷意动。
药一端近,就能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几个女生平时虽没见过杀虫药,但出于本能有些犹豫,迟迟没有往嘴里倒。
看着大家没动,刘珊珊立即身先士卒喝光药,孙亚宇也在旁边打感情牌,劝大家不要辜负舍友的好意。
被问及自己不喝时,她以吃过其他药的借口迅速敷衍过去。
对舍友毫不设防的6个女生,再找不到其他不喝的理由,干脆心一横将药全闷了。
东西起效很快,几分钟后,一宿舍人都疼痛难耐,房子里也蔓延着刺鼻的味道。
以防宿舍的异常被外人发现,孙亚宇又倒水,又削苹果喂给大家,还安抚道,这是正常反应,过几分钟就好,大家小声点,别打搅到隔壁。
本可以通过呼喊来为自己求得一线生机的几个女孩,在其有意误导下,气息逐渐微弱,直至完全消失。
案发现场,奇惨现状
6个无辜女孩,连同刘珊珊的尸体,都在宿舍中间横七竖八堆叠着,与之共处一室的孙亚宇却一点不怕。
她闻着分别于以前的臭味在床上睡觉,次日按照正常作息去吃早饭,进行晨练。
要不是警方将其找到,从她面上来看,丝毫不能发现异样。
事情的败露是必定的,7具尸体被发现,还要靠处于宿舍同一楼层的两个女生。
事发当晚,住在113隔壁的两个学生,都闻到过强烈的刺鼻气味,两人下来去找宿管,希望她能去113看一下,却被对方以已经熄灯的由头打发。
次日一早,不等宿管前来,被熏一晚的两个女生就敲响隔壁房门,走进没上锁的房间一探究竟。
面目狰狞,嘴角余留白沫,双手捂着肚子,甚至连大小便都排出来的7人,在女生开灯之后,直击两人眼球。
如此触目惊心的画面,让查探情况的两人不由得尖叫起来,将事情报告给老师。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将113封起来并展开侦察。
根据尸体异样,几个女生为急性中毒的可能性巨大,怀疑是食物中毒,排查食堂大厨的同时,警方也在收集现场物证。
宿舍构造简单,散落在现场的几个空杯子相当醒目,法医并未错过收集残留在杯底的液体。
检测结果还要一会,警方又把关注点放在与知情者的沟通身上。
正是这一步,让孙亚宇的身影暴露出来。
8个床位,却只有7具尸体,余下的那个人无疑具有嫌疑,从学生口中得知女生名叫孙亚宇之后,警方在操场找到正在散步的她。
面对盘问,她一句都不肯说,直到液体检测结果出来。
被称为3911的毒药,服用后会让人头晕恶心,只需要2毫克,就会因内脏功能衰竭而死。
几具女尸的胃里有苹果,但药量多少远超于水果上的残留,换句话说,她们并不是因为误食含有杀虫药残渣的食物而身亡,而是直接服毒。
再加上从杯子和水果刀上提取到的指纹,和附近市场卖家关于购药之人的回忆,介入过此事的,很明显就是指纹的主人,同样也是身形与对方描述高度吻合的孙亚宇。
当证据一一被摆放在面前时,这个沉默寡言的女生终于开口了。
水落石出,疑点未消
药是刘珊珊说买的,我就帮忙端给她们而已,凶手不是我,孙亚宇的一番话,让警方的侦查方向随之改变,她所说的话有一定真实性,因为宿舍床底留有这样一封信,亲爱的朋友,请原谅我,我不想你陪我走,你要好好活下去……
从刘珊珊的遗言来看,她才是这起事件的主谋,而孙亚宇应该是帮凶。
但这个案件,还有不少疑点,令人不由细细思量。
首先是她帮忙买药,并答应始作俑者骗舍友服毒的真相。
孙亚宇曾不止一次跟母亲提起过舍友,不仅多次给她们带吃的和礼物,家里至今还留有8个同宿舍女生的合照,这说明几人之间的关系应该不错。
对于即将降临在6人身上的无妄之灾,她就没有点正义感和同情心是真的?,为什么会毫无心理负担帮刘珊珊动手,甚至与之共处整整一晚。
或许其中隐藏着一些孙亚宇并未说出口的恩怨,可面对曾经一起谈笑风生的舍友们,她也下得去手,那未免也太冷漠无情了些。
还有种可能,是她患有冷血型精神问题,对于情感有认知障碍,根本无法辨别自己行为的对错,只能成为刘珊珊手里的一把刀。
还有个疑点,就是刘珊珊想自绝,为什么不找好朋友,而是选择关系没那么亲近的舍友们。
关于这的合理解释,可能存在于那封绝笔信中,她或许是舍不得拖至交下水,才拉着其他6个舍友作陪。
无论如果,孙亚宇成为帮凶都是不争的事实。
警方认定林珊珊和她的责任,提交相关人员证词、遗书和物证鉴定报告等,成功在1999年7月28日,让审判部门审理此案。
出于对未成年的保护,她的故意杀人罪虽然成立,但并没有被剥夺生命,而是被判了无期。
被认定监管不力的学校,要负担近三分之一责任,与两方家属一起赔偿150万。
就算被从轻发落,孙亚宇也不满足,2000年5月,她又以不知毒药危害为由,上诉到高院。
好在高院明察秋毫,认为已是高中生的她应该具备相关认知力,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仅历经15年牢狱之灾的孙亚宇,因表现良好提前出来。
不知她是否明白,十多年的铁窗泪,跟6朵正值青春的鲜花凋零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她隐姓埋名,逐渐消失在人海,而当年的受害者,早已消逝于人世。
一念之差,酿成大祸
关于宿舍投毒的缘由,多年来一直层出不穷。
复旦投毒案就是自卑的医学研究生,因平日琐事对室友黄洋不满,在愚人节前夕听到对方想整人,就快其一步,将实验室用剩下的无色无味化学试剂,投放到宿舍饮水机中。
在黄洋受毒药摧残的10天里,林森浩一言不发,直至对方离世。
所以即使他狡辩道,我只想让他不好受,没打算要他命,即使复旦近200位师生为其上书求情,当作成年人的他还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还有同是1998年发生的宿舍投毒案。
成绩优异的贫穷女大学生蒋丽,羡慕妒忌家境优越的舍友,在临近毕业之时,因无法承受很大就业压力又不想独自上路,而选择拉着舍友们一起自绝。
10瓶内含剧毒的饮料,导致10名女孩5死5伤,罪魁祸首却尚在人世。
被抓后,她忏悔完自己的罪过,就开始询问警方,我时候能够回学校上课?
下手的人,永远无法感同身受,轻则身体留下病症,重则殒命的受害者。
精通乐器,擅长游泳,才华横溢的清华化学系学生朱令也逃不过亲近之人的谋害,她因掉头发及全身剧痛等症状住院,后被查出是致命化学物中毒。
有重大投毒嫌疑的室友至今逍遥法外,而朱令自21岁起,就要经受病痛的折磨,仅过而立之年就瘫痪在床,脑轻度萎缩,双目近乎失明,只能苟延残喘地度过余生。
这样凄惨的结局,跟其他丢命的受害者相比,居然还算好的,可想而知,,其他遭遇过此类无妄之灾的,都跌落到了深渊。
善恶皆在一念之间,利用亲近之便,肆意剥夺他人生的机会,何其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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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元帝不娶贵族少女,为什么偏偏娶了一个丧偶妇人?
郑阿春本是的妃子,司马睿还是丞相时娶她为夫人,当时她不过是一个穷寡妇,这是因为什么? 郑阿春河南荥阳人,她是临济郑合孙女,安丰太守长女,按理说她也算官家千金,可是她年幼时父母双亡,别无兄弟,仅有姐妹四人。
郑阿春第一次嫁人,嫁给渤海人田某,这段婚姻很短暂,郑阿春生下一个男孩后不久后,田某就病故了,郑阿春的夫家穷困,没给她留财产,养不了她。
而她又没有兄弟,于是她就带着孩子投奔舅舅濮阳人吴某。
濮阳人吴某倒是很有钱,给外甥女一碗饭吃,一间房住,白养着她,不在话下。
中国古代的富人一向有周济穷亲戚的习惯。
郑阿春也很有眼色,并没有在舅舅家养尊处优,而是陪伴舅舅的女儿。
这一陪伴,可陪伴出了她的荣华富贵。
建兴三年(公元315年),琅琊王司马睿担任丞相,他的结发妻子虞病逝了,司马睿打算纳郑阿春舅舅吴某的女儿作夫人。
古代人信天命,干什么都要占卜看相。
司马睿请了一个相士给吴小姐看相,这时郑阿春与的女儿一起游后花园,并肩站着,相士看见郑阿春后,对司马睿说:“女虽是寡妇,但却是大贵之相,宜家宜室,比吴氏的女儿强多了。
” 就这一句话,让司马睿改变了主意,不想娶年轻美貌的吴家千金,而要娶郑阿春这个穷寡妇。
建武元年,司马睿纳郑阿春为夫人,对她很是宠爱,不到一年,郑阿春生下一子司马焕,因为司马睿喜欢郑阿春,所以也特别钟爱郑阿春的儿子司马焕。
不知道郑阿春的舅舅吴某会不会后悔收留她,因为她,把女儿当贵夫人的好事给搅了。
到底真是郑阿春命贵,还是相士可怜她才这样说的,谁也不知道。
反正郑阿春变凤凰,飞上枝头变彩凤了。
一个穷苦无孤的穷寡妇居然能有这样的好事,看来机会很重要,如果郑阿春不到舅舅家居住,就不会遇到这样的好事。
所以说,穷人要是想富贵,一定要进入富贵人经常出入的地方,才会有奇迹发生。
太兴元年(公元318年),司马睿称帝,是为晋元帝。
司马睿最爱的女人就是他的结发妻子虞孟母,他追封原妻子虞孟母为元敬皇后,不再另立皇后,册封郑阿春为夫人。
司马睿不立郑阿春为皇后,可能是因为郑阿春在他心里不如他的结发妻子虞孟母,也可能是为了封建社会注重发妻的规矩,或者是为了太子,郑阿春有儿子,却不是太子生母。
但司马睿不封郑阿春为皇后,却给了她很多补偿,虽然郑阿春只是夫人,但晋元帝令太子司马绍、东海王司马冲、武陵王都按母亲之礼事侍奉她。
就在这一年,郑阿春的儿子司马焕病重,晋元帝司马睿很担心,为此撤减膳食,封司马焕为琅邪王。
可是不久之后,琅邪王司马焕夭折,年仅两岁,晋元帝司马睿十分悲痛。
古代人对幼儿夭折很不看重,可是晋元帝司马睿却让琅邪王司马焕用成人之礼下葬,建起陵园,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琅邪国右常侍孙霄劝谏,晋元帝司马睿却不听从。
这是因为他爱郑阿春,也,非常爱郑阿春的儿子。
太兴三年(公元320年),郑阿春又生下一子,受封琅邪王。
永昌元年(公元323年1月3日),晋元帝司马睿驾崩了,太子司马绍即位,是为晋明帝。
由于郑阿春的儿子司马昱出继琅邪王系,为晋元帝之父琅邪恭王司马觐的嗣孙,所以郑阿春没能封为太妃,改称建平园(晋元帝的陵园)夫人。
咸和元年(公元326年),郑阿春病逝。
虽然她的儿子司马昱出继琅邪王系,却坚持为她服丧,可见母子情深。
咸和二年(公元327年),司马昱改封为会稽王,朝廷追封郑阿春为会稽太妃。
后来郑阿春的儿子司马昱以宗亲身份辅政,兼领琅邪、会稽两国。
咸安元年(公元371年),权臣立司马昱为帝,是为晋简文帝。
郑阿春果然是大贵之命,她的儿子当皇帝了, 但简文帝司马昱的日子过得不好,他在桓温的逼迫下,身陷困境。
咸安二年(公元372年),晋简文帝在位不到一年就崩驾了,他没有时间精力来追尊生母郑阿春。
但简文帝司马昱还是挂念着生母郑阿春的,他临终前封少子为琅邪王,领会稽国,祭祀太妃郑阿春。
晋简文帝驾崩后,太子司马曜即位,是为晋孝武帝。
太元十九年(公元394年),晋孝武帝司马曜追尊他的亲祖母郑阿春为简文。
穷寡妇郑阿春的子孙成了皇帝,虽然她生前没有被封为皇后、太后,可是死后加封为太后,也算是尊荣至顶。
只因相士的一句话,郑阿春从带着一个拖油瓶的穷寡妇变成丞相夫人,然后一步步走向辉煌,成为皇帝最宠爱的妃子,生了王爷,后来她的儿孙当了皇帝,她被追封为太后,她的命不但比表妹吴氏强,说不定比她丈夫的结发妻子虞孟母还强,最少郑阿春生前享受过皇帝妃子的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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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少女阿云是哪位?她有着怎么样的故事
没想到阿云的叔父贪图钱财,竟以几石粮食,就将阿云卖给了名叫韦大的老光棍为妻。
韦大,容貌丑陋,阿云对这门亲事死活不愿意,可又拗不过自己的叔父。
于是,阿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杀死韦大。
阿云晚上悄悄来到韦大的家里,适逢韦大正在熟睡,阿云拿起砍柴刀,朝着韦大一阵乱砍。
被惊醒的韦大,下意识地翻身起来,用手阻挡,阿云一见韦大醒来,又惊又怕,丢掉柴刀,扭头就跑掉了。
阿云当时只是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小女孩,柔弱无力,对韦大一阵乱砍,除了砍掉韦大一个手指头外,韦大的其他地方都是些皮外伤,没什么大碍。
由是,差点送命的韦大立即报了官,说有人要杀他。
知县接到报案,迅速赶来勘察现场,并对韦大及其邻居进行了审讯。
这个韦大,是个穷得一间屋子能剩下四个墙角,连小偷到他家门口都是绕着走的人。
又因长得太丑,平时大家都不喜欢与他来往,更没有与人结下仇怨。
因此,虽然韦大当时没看清杀他的谁,但是算下来,除了没过门的媳妇阿云,不会有别人。
知县立即将阿云捉来,说这明摆着就是你干的,你就招了吧,免得受皮肉之苦。
阿云也不抵赖,毫不隐瞒地将事情的整个由来说得清清楚楚。
就这样还不到一天,这起杀人案就这样告破了。
整个案子的案情就是这么简单,既没有刑讯逼供,也没有栽赃陷害,但这个案子后来不仅轰动了,在整个中国法律史上,都是一件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其影响比清末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不知道要大过多少倍。
阿云招供后,知县以阿云谋杀亲夫的罪名判处阿云死刑。
但宋朝律法规定,地方官判处死刑,案件必须逐级上报,最后由朝廷的最高司法机构和审刑院进行复核,经复核没有问题的,才准许地方官对人犯执行死刑,这个程序和现在的死刑复核程序很是类似。
案子报到登州知府许遵那里,许遵一看就觉得这个判决有问题。
许遵认为,阿云被许配给韦大时,尚处于为母亲守孝期间,按照宋朝律法规定,守孝期间婚约无效,再者阿云是被叔父逼婚,自己并不同意这门亲事,因此这门亲事,无论于公于私都是不合法的。
既然婚约不合法,阿云就不是韦大的妻子,也就没有谋杀亲夫之罪。
再说案件的后果也不严重,韦大并无大碍,阿云罪不至死。
于是许遵签署了自己的意见,将案子报送到大理寺和审刑院。
大理寺和审刑院审查案卷后认为,即便阿云不是韦大的妻子,但是其蓄意谋杀,并且造成了对方人身伤害,按照大宋律法一样要判处死刑。
得知这个消息,许遵坐不住了。
他在登州任知府,属于中央下派到地府挂职锻炼的官员,挂职期满就会调回中央并升职。
这种情况下,对许遵来说,明哲保身、以求升官无疑是对他最有利的选择,但是许遵却决心要救可怜的阿云一条命。
许遵开始详细查阅宋朝律法,希望能找到推翻大理寺和审刑院的法律依据。
恰在此时,下诏说,谋杀已经造成人身伤害,但官员在审讯犯人并对犯人用刑前,犯人如实供认犯罪情节的,以自首对待,并依照谋杀罪行降二个等级论罪。
这个诏书,简直就是为阿云量身定做的,按照诏书的规定,阿云最多只会被判有期徒刑,而绝对不会被判死刑。
许遵以的诏书为依据,向申诉。
没想到皇帝的诏书在刑部不管用。
刑部不接受许遵的申辩,依然维持死刑判决。
这时,事情又发生了戏剧化的转折,许遵被调往大理寺任,这是大理寺的最高长官,这下许遵掌握了案件复核的主动权,阿云被改为有期徒刑。
但御史台不干了。
御史台相当于现在的纪检、监察部门,专门负责督查政府官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御史上书皇帝,弹劾许遵,说许遵利用职务之便枉法。
神宗皇帝把这个案子发到,让司马光和这两个当时最有名望的来评判。
王安石和司马光虽然都对对方的才学、人品十分钦佩,但政见截然不同。
司马光支持刑部的死刑判决,王安石支持许遵的有期徒刑判决,两个翰林学士为此在朝堂上吵的,谁也无法说服谁。
双方争论的焦点,就是阿云的判决是按大宋律法来,还是按皇帝的诏书来。
按照大宋律法,阿云判死刑,按照皇帝的诏书,阿云判有期徒刑。
这实际上就是法律效力大,还是皇帝的诏书效力大的问题,这次争论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律敕之争”。
即便是现在,这也是个很容易引起争论的问题。
但司马光和王安石争论的真正意图不在这里。
当时王安石在朝廷里鼓吹变法,司马光坚决反对变法。
如果以皇帝的诏书为准,就证明皇帝的旨意对法律有最终解释权,皇帝的旨意可以对法律进行修改和变更,而这是王安石推行变法的基础。
司马光认为,法律是国家最高意志的体现,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能干预司法,不能破坏法律的严肃性,包括皇帝。
神宗皇帝看到两人相持不下,又将案子交有其他翰林学士及朝廷官员审议,审议的结果是支持王安石的意见,神宗皇帝御批“可”。
原本这案子就可以结案了,没想到审刑院的官员又不干了。
审刑院这一帮官员连皇帝的面子也不给,他们联名上书皇帝,要求继续与王安石辩论。
审刑院这边还在闹腾,枢密院(类似于现在的国防部)、(类似于国务院办公厅)的官员也参与进来,纷纷发表意见。
一时间,一起普通的杀人案把大宋的朝堂搅了个天翻地覆,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神宗皇帝看到这样吵下去也不是个事,于是,就对犯人自首的界定和量刑做出详细解释,命令翰林院按自己的解释拟写诏书,发往中书省,要中书省遵照执行。
没想到中书省直接给驳回,说皇上的诏书违背法律,不能执行。
这下可把皇帝给惹火了,要是由着你们的性子,不知道这事还要闹多久,于是宋神宗直接下诏,免除阿云的死刑,改判有期徒刑。
没过多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
回家后的阿云又重新嫁人生子,案子似乎真的结束了。
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宋神宗去世,继位,司马光任宰相,司马光重新审理此案,最终,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将阿云重新逮捕并斩首示众。
是宋朝的法律大,还是皇帝的诏书大,有关法律与皇权的“律敕之争”,说穿了,就是的要害。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这起看似陈年旧帐的杀人案,十七年后又被司马光在新旧党争中重新翻了出来,并下了杀手。
阿云就是这样成了这场新旧党争的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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