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案”凶手赵斗顺出狱在即 为何加害者与受害者娜英的待遇如此不同?真相究竟是什么?

据了解,电影中的主人公在现实中的名字娜英,而她所受到的遭遇更是比电影中的女孩不知道要严重多少倍,在电影中的素媛在受到性侵后,不仅脸上受到
【千问解读】
《素媛》是一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关于幼童被性侵的韩国电影,这部电影自上映起就曾一度引起了韩国民众的热议,甚至使韩国民众一直关注至今。
据了解,电影中的主人公在现实中的名字娜英,而她所受到的遭遇更是比电影中的女孩不知道要严重多少倍,在电影中的素媛在受到性侵后,不仅脸上受到了多处外伤,下体出血严重,从盲肠到大肠最顶端都有创伤和裂伤,甚至还要切除80%的子宫才能活命,而在现实生活中的娜英,不仅要承受这些身体上的残疾与创伤,还要忍受着心灵上的伤痛。
虽然当年的凶手赵斗顺被判处了12年的有期徒刑,但是这和在接下来的数年年月中始终要伴随着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残疾的娜英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
近日,有韩国媒体称,曾经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的素媛案罪犯赵斗顺将于2020年12月13日被刑满释放,但是韩国政府也在这时宣布将对赵斗顺派人一对一进行全面地监视。
据了解,当初赵斗顺在被抓捕时,曾以酒醉和精神状况不稳定等借口企图获得减刑,而法院也真的以此为原由仅判处了赵斗顺12年的有期徒刑。
在入狱服刑的12年期间,赵斗顺本人一直没有认罪,甚至还在狱中亲笔书写了请愿书,满满300多页的内容均在声称自己无罪,赵斗顺甚至还因这一举动获得了减刑,并且根据韩国的法律,赵斗顺的真实面目也许将永远不会被政府进行公开。
此前,有韩媒报道称,虽然犯人赵斗顺在狱中一直都在接受着心理治疗且从未间断过,但是根据心理学家给出的报告来看,赵斗顺出狱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极高。
此项报道一出,瞬间引起了韩国民众的集体恐慌,如果赵斗顺成功出狱,那么这颗隐形炸弹将会在什么时候爆炸?在哪里爆炸?没有人知道。
喝酒就能获得减刑,精神状态不稳定就可以被无罪释放,法律既严谨又荒诞的规定简直让人想要发笑。
法律规定了精神病患者为弱势群体要受到保护,那么那些被伤害了的人呢?他们就活该用自己的一生甚至是性命去为这些恶行买单吗?在赵斗顺的背后又有多少犯人,在犯下滔天罪行后还可以逍遥法外,逃避惩罚?
电影《素媛》中的这个女孩,在被罪犯伤害后,又在医院受到了来自媒体和人民的第二次伤害,那些堵在医院门口,举着摄像机的记者,大肆宣扬报道案件细节的无良媒体,甚至还有陌生民众的无故指责,这些行为都在一次又一次的伤害着这个女孩。
在媒体报道这个案件的第一时间,这个女孩的身份信息就遭到了曝光,而犯人直到现在却连真实的面孔都没有被人看见。
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发问,法律和媒体究竟是在爱保护受害者还是在保护加害者?
在这样一个社会舆论的大环境下,受到了性侵的孩子,害怕来自老师的威胁,害怕被别人指手画脚,而家长更是害怕事件被曝光后会影响到孩子今后的名声,所以大家通常在遇到骚扰和性侵后都会选择闭口不言。
看着这些女孩子的遭遇,那些口口声声说着为了你好,站在你的角度为你考虑的人却要你忍气吞声,他们看似是在替你发声,实际上就是坏人的帮凶,恶魔的代言人。
就是有这类人的存在才会助长了坏人们嚣张和侥幸的气焰。
当一个案件发生时,加害人被全社会保护的密不透风,而受害者则站在一个孤立无援的地方,这样的社会该有多让人失望啊。
如果是你在面对着一个受到了伤害的女孩的时候,你是否愿意伸出援手拉她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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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宁波割喉杀人案纪实:凶手开车撞人后持刀割喉
9月2日中午12时20分许,宁波市区的咏归路,发生一起割喉杀人案。
附近一家肉店的员工目睹了整个血案的经过。
他说,当时他恰好探头往外看。
只见一辆黑色的比亚迪轿车沿咏归路自南向北开得飞快,“嘭”地撞上了前方的一男一女,接着又撞上了停在路边的卖西瓜的货车。
男子被撞到两三米开外的土堆上,脸朝下躺着。
比亚迪顶着货车开了10多米,直到货车撞上前方路边的两堆花岗岩才停了下来。
比亚迪驾驶室出来一名男子,手上拎着一把三四十公分的马刀,朝被撞男子跑去,在他身上捅了两刀,看他还在动,持刀男子把男子的头发拎起来,用马刀在男子的脖子上抹了一下。
行凶男子拎着刀,很“淡定”地离开现场。
3号上午8点,蒋某被发现在奉化江口一公墓内自缢身亡。
市民吕先生就住在附近小区,中午刚好在家里休息。
突然听到楼下“嘭”的一声,紧接着听到有人喊“杀人了”。
他赶紧跑下楼,远远地看到一个穿着黑色短袖的男子,1.7米左右,瘦瘦的,拎着一把带血的刀沿咏归路北向南跑,左拐到了迎春街,消失不见了。
在事发现场,他看到,一个30多岁的男子无力地瘫倒在一个土堆上,脖子上有一道很长很深的伤口,不断地往外涌血,身边是一大滩血,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子把男子的头扶起来,抱在怀里。
刑事责任,是指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的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即承担刑事责任意味着应受到刑罚处罚。
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但是学界对该问题仍存在争议,曾经有学者认为:刑法是规制“犯罪行为”而非“犯罪主体”的法律,主体的消亡并不影响对犯罪行为本身的责任追究,因此应当对已死罪犯追究刑事责任。
尽管如此,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人死了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自杀身亡,不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
武汉女大学生惨案纪实:破解凶手凶残杀人背后的动机!
武汉在2013年发生武汉女大学生惨案惊动全国,类似女生失联找不到的事件频发,也引起了很多群众们的恐慌。
那么,震惊全国发的武汉女大学生惨案究竟是什么样子呢?接下来小编为你揭秘。
武汉女大学生惨案2013年11月11日晚,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当晚8时50分许,某高校女大学生陈某在文化大道大港村公交车站下车后失去联系。
报警人系陈某室友,二人相约一起吃晚饭。
接警后,狮子山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寻找其下落。
13日上午,民警在文化大道1号桥墩下的伸缩缝内发现陈某尸体,其左眉弓有创伤,经法医鉴定系他杀。
13日上午,民警在文化大道1号桥墩下的伸缩缝内发现陈某尸体,左眉弓有创伤,经法医鉴定系他杀。
遇难的女生现年20岁,系武大珞珈学院信息管理系电子商务专科2班的学生,住在校内的13号宿舍楼。
死者父亲告诉记者,11月11日晚,他们接到了校方的通知,称陈欢在返校途中失踪。
第二天一早,他便和其他亲友一起赶往学校,开始四处寻找。
接下来的一天,他们和民警一起又来到“后街”外的河岸边寻找,结果在草丛中发现了陈欢的遗体。
死者的叔叔陈玉德说,当时他看到女孩的手机丢在一边,因为下雨受潮已经关机。
陈欢衣衫整齐,没有明显外伤,但衣服上似有血迹,草地上还有拖行的痕迹。
刑警的侦察不断案发后,武汉市公安局成立多部门、多警种参加的侦破专班。
经过现场勘查,警方提取到疑似作案人的血迹等多个痕迹物证,进一步扩大搜索范围,在附近草丛中找到死者的红色拉杆式行李箱,箱内有挎包、雨伞及带血的纸巾等物品,警方由此提取到血痕等物证,经检验鉴定证实,与案发现场的血痕系同一作案人所留。
与此同时,专班民警展开了细致的走访调查工作,并地毯式排查高危人员,将涉案物品信息下发到典当行、寄售行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集中清查附近网吧等公共场所,专案组还向学校师生及周边群众通报案情及工作情况,广泛征集线索。
凶手系大一男生经过多日的细致工作,结合群众举报的线索,专案组发现种种疑点同时指向与死者在同一校区、不同学院的大一男生李某某。
正当民警准备找李某某调查时,发现他在案发后已经离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