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最新公告!!!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4-11-27 点击数:
简介:考场规则及考试相关法律法规一、考场规则1.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

【千问解读】

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河北考区邯郸考点笔试工作温馨提示的公告

各位考生: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河北考区邯郸考点笔试将于12月1日(星期日)举行,我们在此温馨提示您:

一、牢记考试时间,熟悉考点路线位置

邯郸考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1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1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11月25日0:00至12月1日15:00期间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打印准考证。

建议考生提前打印准考证并查看考点位置,为正式参加考试预留充足时间。

考试期间,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请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线,避免迟到影响考试。

二、做足应考准备,按规定时间入场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等参加考试。

经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

考前60分钟考生可进入考点学校,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

三、诚信参考作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

(一)找准正确位置。

考生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避免走错考场、坐错位置。

考试中途不得提前交卷,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

(二)不带违规物品。

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应放在指定位置,其中电子产品须关闭电源。

可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等文具至座位。

(三)正确填涂信息。

领取试卷后,先查看试卷及答题卡是否有破损、污渍,如有问题举手报告,没有问题必须先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四)听统一指令作答。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考生不得在试卷、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子上。

监考人员回收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五)遵守考场规定。

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考场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及巡视人员核实身份。

考生应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得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不得撕毁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抄录、复制、传播试卷内容,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相关考试信息等带出考场,不得在试卷、答题卡规定区域外作标记,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避免违规违纪,预祝考试顺利

常见的违规违纪行为有:

(1)未在指定位置参加考试;

(2)故意损毁本人试卷和答题卡;

(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务必核准本人考点考场和座位信息;务必保持试卷完整性,不得以方便答题等理由撕下或撕开题本内页。

如违反考场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您需要帮助或有其他困难,可拨打邯郸考点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310-3111654。

衷心祝愿大家能在本次笔试中取得好成绩!

附件:考场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11月22日

考场规则及考试相关法律法规

一、考场规则

1.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

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

严禁抄袭。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

(2021年9月1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第六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三)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四)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七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二)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三)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五)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八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二)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九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

(四)通过搞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谋取考试资格、录用机会、经济利益以及其他不当利益的;

(五)购买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六)其他扰乱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的行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来源: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关于2025年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_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报名时间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护士职业资格考试通知解读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作为四川省内重要的护理人才培养基地,近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该通知对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备考安排等关键环节作出详细说明,为即将参加护考的学子提供了明确指引。

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是护理专业学生获取执业资格的重要通道,关系到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因此备受关注。

2025年护考报名时间与流程根据四川城市职业学院通知要求,2025年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预计将于2025年12月启动。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完成信息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往届毕业生需特别注意学籍证明材料准备,建议提前联系学校教务处获取相关支持。

报名材料准备方面,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实习证明等基础材料。

针对部分特殊情况,如姓名变更、学历信息不符等,通知中特别提醒需提前准备公安机关或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关于报名具体流程和材料清单,考生可在本页在线咨询学校获取更详细指导。

考试科目与备考建议2025年护士职业资格考试仍将采用人机对话考试形式,分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

专业实务主要考察护理工作相关知识,实践能力则侧重临床护理技能和应用能力。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护理学院将针对考试大纲变化,组织专业教师团队开展系统辅导。

备考策略上,建议考生重点关注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等核心课程内容。

学院将提供近三年真题说明和模拟测试,帮助考生熟悉考试形式和题型分布。

同时,针对护考中占比约20%的实践技能考核部分,学校实训中心将延长开放时间,供学生强化练习。

资格审核与考前注意事项资格审核是护考报名的重要环节,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将成立专门工作组协助学生完成审核。

通知强调,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特别提醒专升本学生注意学历衔接问题,建议提前与辅导员沟通确认报考资格。

考前准备方面,考生需提前熟悉考场规则和防疫要求。

根据往年经验,建议考前14天开始做好健康监测,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考试当天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建议提前规划交通路线,避免迟到影响考试发挥。

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2025年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预计在考后4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通过官网查询。

成绩合格者将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这是从事护理工作的必备条件。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将为毕业生提供证书代领服务,具体领取时间和方式将通过学校官网和班级群通知。

对于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学校将组织成绩分析会,帮助找出薄弱环节,制定复习计划。

根据护考政策,考生有多次补考机会,但需注意成绩有效期规定。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也将为护考通过学生提供执业注册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

常见问题解答针对学生普遍关心的护考问题,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在通知中作出集中解答。

关于实习时长要求,明确需要完成至少8个月临床实习;关于照片上传规格,要求近期免冠白底证件照;关于报名费用,明确按国家统一标准收取。

其他个性化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在院系教务老师咨询。

特别提醒考生警惕各类护考诈骗信息,所有考试相关通知以官方渠道为准。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将全力支持学生备战护考,祝愿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开启护理职业生涯新篇章。

2025年高职对口分数线四川考生_2025年对口高职录取

摘要:2025年高职对口招生对四川考生的录取分数线是关乎考生前途的重要信息。

本文将从学校录取分数线、选择好专业的分数要求以及分数不够时的解决方法等方面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一、学校录取分数线根据往年数据分析,四川地区高职对口招生的录取分数线一般在500-600分左右,具体以各个学校公布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准。

考生需密切关注学校的招生信息,及时了解录取分数线变化。

二、多少分才能选择好专业想要选择热门专业或者优质专业的考生,建议分数能达到录取分数线上部分,一般在550分以上。

对于一些竞争激烈的专业,如医学、工程类专业,分数要求可能会更高。

三、分数不够怎么办如果考生的分数不够理想,可以通过填报平行志愿、调剂等方式来增加录取机会。

此外,还可以选择参加下一年的高职对口考试,争取更好的成绩。

总之,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志愿填报,灵活应对分数不够的情况,为自己的未来选择打好基础。

加入收藏
               

国考最新公告!!!

点击下载文档

格式为doc格式

  • 账号登录
社交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