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中叶,那是封建制度悄然兴起,奴隶社会逐渐没落的过渡期。
旧有的为奴隶制服务的规矩,在时代的洪流中被抛弃,新的政治秩序应运而生,预示着统一的封建国家即将诞生。
顾炎武曾用寥寥几笔,勾勒出那个时代的政治风貌,宛如一幅历史长卷:春秋时,礼仪和诚信尚存,而到了七国时期,人们早已不提礼与信;春秋时,人们敬奉周王室,而七国却彻底否认了王室的存在;春秋时,盛行祭祀和宴请,而七国则全然无此举;春秋时,尚论宗族和氏族,而七国却再无相关言论;春秋时,文人吟诗作赋,而七国却早已销声匿迹;春秋时,民众尚能上书谏言,而七国则早已失去这种渠道。
国家之间互不信任,士人也随主而迁,这甚至不必等到秦始皇一统天下,文武之道就已经走向尽头了。
(《日知录·周末风俗》)

然而,随着社会变革的加速,一些诸侯国中出现了新的官吏,他们不再享有封地,而是以粮食作为俸禄。
孔子曾担任鲁国的司寇,每年能得到六万石的俸禄;后来到卫国做官时,同样获得了六万石的食邑;他甚至任命原思为宰,并赐予九百石的粮食(《论语·雍也》)。
到了战国时期,这种官吏性质的家臣制度,便逐渐演变成了具有更系统性的封建官吏制度。

各国纷纷在国君之下建立起以相将为首的一套完善的官僚体系,作为统治的利器。
《尉缭子·原官》中提到:官分文武,惟王之二术也,这标志着各国卿大夫同时掌握权力与兵权的局面,已经彻底改变。

《荀子·王霸》中亦有相是百官之长的说法。
最初,相只是诸侯朝会时辅佐行礼的官员,宰是卿大夫的家臣,家宰管理一家的政务,邑宰掌管一邑的政务。
但在春秋时代,一些国家已经出现了冢宰、太宰或相,他们总领百官,但这些仍是卿大夫的世袭官职,与后来的相职已不可同日而语。

将军的地位仅次于相,最初的将军称号源于晋国的官职,当时的卿大夫不仅拥有政治权力,还掌握着自己的宗族和私属军队。
然而,随着战国时代的到来,统治范围的扩大,官僚机构的日益复杂,以及常备军的建立、征兵制度的推行,战争规模的增大和战争方式的改变,文武分家的趋势不可逆转,于是相作为文官的首长,将作为武官的首长,应运而生。
齐威王时期,先后以邹忌、田婴为相,而田忌、申缚则担任将领;魏惠王任用惠施为相,庞涓则为将;赵惠文王则任命蔺相如为相,廉颇为将,这一现象成为了战国时期政治格局的显著特征。

商鞅变法时,他担任的大良造便是当时最高的官职。
直到公元前328年,张仪才被任命为相,秦国才正式设立了相位。
公元前309年,秦国又初置承相,甘茂被任命为左丞相,樗里疾被任命为右丞相。
值得一提的是,秦国设立相职初期,张仪、甘茂、樗里疾等相国不仅统领军队,还亲自参与作战。
在设立相职之后,大良造的职能变成了军事指挥,白起凭借屡建战功,被封为列侯,官职仍为大良造。
至于将军的设立,则要追溯到秦昭王时期,魏冉被任命为将军,负责警卫都城咸阳。

楚悼王变法时,吴起曾担任令尹,楚考烈王时期,黄歇(春申君)也曾执政。
据《韩非子·存韩》记载,李斯上书韩王时曾提到:壮仓相秦,起兵发将,以报天下之怨,而先攻荆。
荆令尹患之,这表明在战国末年,楚国的执政官仍然是令尹。
与此同时,楚国也没有设立将军的官职,而是设置了柱国、上柱国的官职,相当于干将。
公元前308年,秦攻韩之宜阳时,楚国派遣柱国景翠前去援救,可见柱国是楚国最高的武官。

尉是次一级的武官,其职责是选练举贤,任官使能,主要负责选拔和任用官吏。
后来,赵国在将军的领导下,又设有国尉、都尉,秦国也在大良造的领导下增设了国尉一级。
秦国统一中国后,太尉经常掌管全部军事事务,其职能便源于国尉这一官职。

在群臣宴会上,御史往往会在国王的侧旁,履行执法在傍,御史在后的职责;两国君主会面时,御史也会在旁记录。
秦国统一后,三公中的御史大夫兼具秘书和监察的职能,这正是战国时期御史制度的延续和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边境地区也逐渐繁荣,郡由于面积过大,其下逐渐分置了若干县,这种县隶属于郡的制度,最初在三晋国家盛行。
例如,魏国的上郡有十五个县,公元前328年,魏国将上郡的十五个县归属秦国;赵国的上党郡有二十四个县,代郡则有三十六个县。
秦、楚、燕三国也效仿三晋的郡县制度。
燕国在昭王时期设立的上谷郡有三十六个县;公元前248年,秦攻取赵国的榆次、新城、狼盂等三十七个城,设置了太原郡;公元前242年,秦攻取魏国的酸枣、燕、虚、山阳等城,并兼并了卫国的濮阳,设置了东郡。

只有齐国没有设立郡,而是采用了一种类似郡的都的制度。
齐国共设了五都,每都驻扎着经过挑选和训练的常备兵,即所谓的技击,也称作持戟之士,因此有五都之兵。
在对外作战时,五都之兵往往会充当主力。
都的长官称都大夫,既是都的行政长官,又是五都之兵的主将。
临淄、平陆、高唐就是齐国这种与各国郡类似的都。
即墨、莒也当是五都之一。
齐国攻打燕国时,会派遣五都之兵,这正是其行政建制的体现。
由于郡承担着防卫边境的责任,郡的最高长官被称为守,也被尊称为太守。
太守通常由武官担任,因此《韩非子·亡征》曾将出军命将和边地任守相提并论。
郡守拥有征发一郡的壮丁出兵的权力。
例如,公元前250年,秦国曾派遣司马错征发陇西郡的兵卒,并联合蜀郡的兵卒攻打楚国的黔中郡。
又如公元前229年,秦国大举攻赵,王翦统领上地兵,下井陉,端和则率领河内兵围困邯郸城。
这里提到的将上地指的是统领上党郡的兵卒,将河内指的是统领河间郡的兵卒。
在战国时期,县已经非常普遍,凡是有城市的都邑,几乎都建立成了县。
因此,史书上的县和城常常可以互换使用。
只有秦国在战国初期尚未普遍设县,所以普遍设县成为了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
县的官吏组织主要包括县令、丞、尉。
县令是县的最高长官,丞负责民政,尉负责军事。
魏国等在县令之下设有御史,同样兼具秘书和监察的职能。
韩国则设有司寇,负责主管刑法。
秦国更加细致地设置了县啬夫、县司空、县司马以及治狱、令史等。
秦国还同时设置了与县并立的道,道下设有啬夫等官职。
在县之下,又分设有乡、里、聚(村落)等基层组织。
乡的官吏有三老、廷椽等,里则有里正。
在县城和乡里中,还设置了伍、什等编制,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伍长也称伍老。
总而言之,战国时期的各国诸侯国,从国到郡,从郡到县,再到乡,构建了一个完备的统治体系,将权力牢牢地控制在每一个角落,共同谱写了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