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唐盛世,群臣辅佐,唐太宗李世民的统治光芒万丈。
贞观之年,为了巩固后宫,甄选佳人,长孙皇后向陛下推荐了一位绝世佳人——郑氏女。
年方十六七,她容貌倾国倾城,聪慧过人,堪称京城第一美女。
皇后果断奏请,李世民深信长孙皇后的眼光,欣然应允,准备册封郑氏女为九嫔之首,充华。
这在当时是无与伦比的荣耀!充华乃正二品,未入宫闱便被封为九嫔之首,可见陛下和皇后对郑氏女的器重之深。
要知道,往后的武则天和徐惠,即便入宫也仅仅被册封为正五品的才人,郑氏女的地位,已然远超她们。
然而,就在册封的诏书即将递交,奏乐齐鸣之际,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如同晴天霹雳般,让李世民措手不及。

他听到传言,郑氏女并非清白无瑕的闺阁少女,而是早已与人有婚约。
顿感事有不妥,魏征急忙进宫,直言不讳地向李世民提出了自己的担忧。
他缓缓说道:陛下乃天下百姓之父,当忧百姓之忧,乐百姓之乐。
古之贤君,总能体察民情,急民所急。
君临高位,应心系黎庶,居高楼,想百姓能安居;食甘美,念百姓不食;见后妃,盼百姓成家。
此乃为君之大义! 魏征顿了顿,话锋一转,直奔主题:今郑氏女已许配他人,陛下却要强行接纳,未曾详查核实,若传于天下,百姓如何看待陛下?他坦诚地承认这只是一则传闻,但更强调,害怕陛下的美德因此蒙尘。
陛下的一言一行,皆有史官记录,务必深思。
魏征的忠谏,字字珠玑,敲醒了李世民。

他哪里知道郑氏女竟然已经许配给了陆爽?说到底,此事并非他咎由自来,毕竟纳妃之事并非他直接负责。
无奈之下,他亲自拟写诏书,以体谅之心回应魏征,并严责了相关失职之人。
还好,使者尚未启程,李世民迅速下令停止册封,命人将郑氏女送回陆氏。
本以为此事至此了结,李世民心胸宽广,不会计较这得失,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终结。
消息传开后,房玄龄、温彦博、王珪、韦挺等朝中重臣纷纷上谏,质疑郑氏女确有许配之实的证据,并指出册封礼仪已然开始,岂能轻易废止?他们认为,如果郑氏女真已许配,长孙皇后和纳妃官员又怎会疏忽大意?虽然皇后身怀六甲,行动不便,但也不至于犯下如此严重的错误。
这似乎暗示着,郑氏女与陆爽之间或许只是流言蜚语。

此言一出,大臣们更是纷纷劝说李世民纳郑氏女,让李世民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他苦思冥想,似乎无论如何做,都会引来非议。
大臣们或许是为了顺从我旨意才如此劝说,那陆氏为何要极力撇清这门婚事呢?李世民向魏征发问。
魏征洞察秋毫,直言道:陆爽的心思,想必自明。
他或许是将陛下视为太上皇一般。

后来才知道,这美妇竟是太子舍人辛处俭的妻子。
李渊大怒,将辛处俭贬谪到万年县为官,自此辛处俭忧心忡忡,如履薄冰,悲愤之余,无人可诉。
尽管李渊并非有意抢夺他人妻室,但最终,辛处俭也只能自认倒霉,毕竟皇权至高无上。
陆爽显然不愿重蹈辛处俭的覆辙,即使李世民心胸宽广,他也无法容忍自己的妻室曾与他人有婚约,尤其是对方还是皇帝。
李世民听后,长叹一声:外人意见,或当如此。
然朕之所言,未能使人必信。
为了安抚陆爽,李世民下诏:今闻郑氏之女,先已受人礼聘,前出文书之日,事不详审,此乃朕之不是,亦为有司之过。
授充华者宜停。

天子一言九鼎,李世民将过错揽在自己和相关部门身上,绝不推诿。
郑氏女是否真的与陆爽有婚约,到头来已不再重要。
既然有传言,真相便无关紧要。
李世民作为天子,当以身作则,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他可以选择纳妃,但更重要的是维护自己的名声。
他没有强行做,因为天下美人无数,他不需要为了一个女子而招惹是非。
实则,这场闹剧,很可能源于陆爽和郑氏女之间只是一纸口头约定,知情人寥寥无几,最终,一切都归于平静,在李世民宽广的胸怀下,一切重回原点。